文档详情

2012冲刺串讲班讲义-游文丽【参考】.docx

发布:2016-12-19约7.17万字共9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一部分 经济法结构体系概述(第一、八章)?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考点复习】经济法的体系(P2) 经济法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1.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分别简称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 2.市场规制法也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上述对经济法体系中的各个部门法的描述,可以大略概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考点复习】经济法的渊源(P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而行政法规的效力则要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模拟思考·多选题】我国在经济法领域里已经有了一些制定的成文法律,下列选项中,属于财税领域的有( )。 A.《预算法》 B.《商业银行法》 C.《政府采购法》 D.《会计法》 [答疑编号32300101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的渊源。《商业银行法》属于金融领域。   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  【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的分类(P7) 1.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还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1)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3.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P8) 1.通常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 2.对于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市场主体资格取得的基本条件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对某些特殊行业的市场主体作出特殊的要求。  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P11) 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 1.调制行为可以分为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其中,宏观调控行为又可以分为财税调控行为、金融调控行为、计划调控行为等。 上述各类调制行为,还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分类。 2.对策行为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 (1)所谓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 (2)所谓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 3.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 (1)从主体的角度,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自为行为和代理行为。 (2)依据行为对象,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 (3)从行为效果角度,法律行为可以分为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此外,法律行为还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非合法行为;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 【考点复习】行为的相关要素(P14) 1.行为目的 (1)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来看,首先要实现促进和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等经济目标,并进而实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目标,在此基础上,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最高目标。 (2)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角度看,其市场对策行为的目标,主要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或效用的最大化。 2.认知能力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认知能力,以及企业或消费者的认知能力等,不仅会直接影响调制行为,也会影响市场主体的利益。 3.行为手段 在经济法领域,要实现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目的,就必须采取与之相一致的手段,从而形成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各种手段。 4.行为结果 行为完成的一种状态,它可能与预期目标一致,也可能同所希望实现的目标有很大差距。 经济法主体基于一定的认知能力,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手段,会在客观上形成一定的结果。  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考点复习】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P17) 1.经济法主体的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力,是必须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3.无论是职权还是权利,都要依法行使;同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也要依法履行。 【考点复习】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P18) 1.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可以总称为“调制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两大类。 (1)上述的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和宏观调控执法权两类。 (2)上述的市场规制权,也可以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