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商场检查表(消防安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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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
二〇一三年10月
目 录
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相关名词解释……………………3
商场、市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情况记录表…………………..6
商场、市场硬件相关要求……………………………………….20
商场、市场软件相关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8
消防宣传图示…………………………………………………….48
商场、市场“四个能力”建设相关名词解释
1.四个能力 指社会单位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级别,一般通过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判定。
3.多层建筑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4.高层建筑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5.裙房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6.公共建筑 除居住建筑和工业建筑以外的一般民用建筑。
7.重要公共建筑 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如省、市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机中心,通讯中心以及体育馆、影剧院、百货大楼等。
8.半地下建筑 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9.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10.商住楼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11.袋形走道 只能进行单方向疏散的走道。
12.人员密集场所 按公安部73号令规定,指下列场所:①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②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③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④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厅;⑤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的集体宿舍。
13.完全隔热A类1.5防火门(甲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门。
14.完全隔热A类1防火门(乙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防火门。
15.完全隔热A类0.5防火门(丙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防火门。
16.装修材料燃烧性能 A为不燃材料 B1为难燃材料 B2为可燃材料 B3为易燃材料。
17.防火间距 建筑物之间防止火灾蔓延的最小间距。
18.安全出口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19.疏散楼梯 用于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
20.疏散通道 用于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走道。
21.封闭楼梯间 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2.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6m2
23.防火墙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达到一定耐火极限用于防火分隔的墙。
24.挡烟垂壁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
25.防火卷帘 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用于防火分隔的卷帘。
26.室内消火栓 设置在建筑物室内的消火栓。
27.室外消火栓 设置在建筑物室外的消火栓。
28.A类火灾 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9.B类火灾 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0.C类火灾 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31.D类火灾 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32.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3.消防安全管理人 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可由单位副职领导兼任,也可单独设置或者聘任。
34.法人单位 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商场、市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情况记录表
(参考样式)
2013年10月说 明
一、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商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频次要求为:
(一)营业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接班时要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商场夜间应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商场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三)每季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二、防火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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