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深化司法改革.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11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范文:深化司法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将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7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提出司法改革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以及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被认为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发端。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院长、教授宋英辉表示,“这次改革与过去的改革最大的不同是,过去的改革很多是机制上的改革,仅是理顺一些关系,大的框架、体制并不做大的调整,这是相对比较容易的。但是本次改革涉及体制,牵涉面太广。这次司法改革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个过程当中会有阵痛,会出现各种不适应,这些都是正常的。”“时至今日,司法改革再次被提上议程,解决体制性问题成为司法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否则,缺少体制性保障的规则,运行效果可能仍不明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补充。
司改是依法治国重头戏 从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至今已17年。自十五大以来,历次中共党代会报告都强调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至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事实上,自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无论改革还是反腐,都强调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依法治国被纳入执政党治国方略17年,其内涵并没有完全展示。中共把依法治国纳入执政总纲领,既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制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为未来执政思路和国家发展提供指引,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有望得到推动。“毫无疑问,司法改革将是四中全会的重头戏。”陈卫东说,“如果说过往十余年的司法改革侧重于法律制度建设,模拟‘法治’以待体制改革的时机的话,当下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规划则为实现体制改革提供了这种社会政治背景与改革的动力。” 9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同时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改革并不是一两条规定就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的。‘决定’指明了司法去地方化的改革方向,但改革的具体方案、制度设计仍不明确。应当看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与否不仅取决于改革方向的正确与否,还取决于是否拥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因此,摆在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研究论证司法改革的可行方案。”陈卫东补充。
具体而言,他认为,司法改革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此后召开的中央深改小组二次、三次会议对司法改革做了许多部署。未来要做的是进一步细化这些部署。比如,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如何统一管理?要不要设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如何保障?这些问题亟须回答。
改革进展 近年来,中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还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作为影响中国司法公信力的两大“顽疾”,司法地方化以及司法行政化,有望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得到去除。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中央决定这4项改革在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7-2018)》,提出囊括“人财物统归省管”“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等45项改革举措。
截至目前,上海市已于7月先行启动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涉及五大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将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