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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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作能力;
3.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4.已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5.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 分以上者。
二、接收单位、名额及专业:
(一)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
1.接收专业:①文化遗产学;②美术史论;③艺术学理论。
2.接收名额:3 名。
3. 申请生源学校限定: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
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大
学、兰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1.接收专业:①艺术管理;②美术教育;③艺术法。
2.接收名额:2 名。
3. 申请生源学校限定: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
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
1.接收专业:①建筑学;②城乡规划学;③风景园林;④艺术设计;⑤美术。
2.接收名额:5 名。
3. 申请生源学校限定: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
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中央美术学院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 份(见附件);
2.中央美术学院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 份(见附件);
3.中央美术学院 《2017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 封,需要2 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
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 份;
6.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或TOEFL 成绩或GRE 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 份;
7.提交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申请办法:
1.于2016 年9 月25 日(含)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 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用邮政特
快专递EMS 寄至(或直接送达)我校。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 号,邮政编码:100102。
收件人: ①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办公室 孙晶(学院北区14 号楼二层B—201 );
②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办公室 苏群(学院北区14 号楼二层C-222 )
③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办公室 黄良福(学院南区7 号楼七层713 );
▲9 月25 日之后不再接受申请(邮寄时间以我校收到邮戳为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经我校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建筑学院研究生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016 年9 月底我
校将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五、复试:
1.进入复试的申请人,须按照我校 “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面试(现场提交本人所报考专业研究计划一份并进行答辩) 。
3.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②《2017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六、拟录取公示: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
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七、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 《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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