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10篇集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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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共10篇)
目录
TOC\o1-1\h\u17517篇一、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2
19983篇二、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4
16970篇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8
24231篇四、大学驻校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11
22803篇五、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资助暂行办法 14
2870篇六、大学选派青年教师从事国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修实施办法 17
8393篇七、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9
27528篇八、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4
31378篇九、大学工程审计办法 28
2707篇十、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水平综合评价试行办法 33
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补考记录;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提供复印件,审核原件);
4、在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参照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填写全部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0月12日前寄(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后,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携带“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参加复试。
四、复试
1、推荐免试生复试外语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其它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复试时间自行确定。各学科专业必须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复试要求统一进行,不得分散进行复试。
2、推荐免试生复试采用笔试和口试两种形式。
3、笔试内容由各学科专业自定,着重考查实践知识、实验技能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值为100。
4、笔试试卷的命题,要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着重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实验技能和专业领域研究进展等方面的考核,其中实践能力和实验技能考核占60%,本专业领域研究进展考核占20%,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知识考核占20%。笔试命题与试卷管理由各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复试后试卷交研究生院备案。
5、面试以各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重在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品德,思维敏捷程度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反应能力,专业知识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外语口语、听力等方面的能力。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在复试前讨论确定面试内容,保证复试的公证性。
6、推荐免试生复试结果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7、复试工作结束,各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将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其它
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本办法自2022年9月起执行。
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学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有效地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提高教学效果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评价标准和操作程序,客观评价参评教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科学性、发展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科学严谨,加强过程评价,遵循教育发展规律。
(三)多元化评价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多维化、评价方法多样化,全面评价教师教学。
第三条评价对象和范围
(一)评价对象为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价范围包括为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第二章评价体系
第四条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学校评价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教师自评主体为授课教师,参评教师按照学校设定的《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自我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