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公司生物能源技术服务合同.docx
生物科技公司生物能源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BT2025BETS001
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
签订日期:2025年XX月XX日
鉴于条款
1.服务方(甲方):[公司名称],系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生物科技公司,具备生物能源技术研发及服务能力。
2.委托方(乙方):[公司名称],系在中国合法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因生物能源项目开发需求委托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3.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生物能源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生物能源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如生物质能转化工艺开发、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优化、沼气工程设计等](详见附件《服务内容清单》)。
2.技术资料:甲方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实验数据、工艺文件、检测报告及知识产权成果。
3.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或按项目里程碑分阶段实施。
4.原料要求:乙方提供的生物质原料(如农业废弃物、林业剩余物等)需符合甲方技术标准。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标准
1.服务内容:
[分项描述服务内容,如:]
1.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预处理及酶解工艺开发;
2.微生物发酵生产生物乙醇或生物柴油的菌种筛选与优化;
3.沼气工程中温/高温发酵系统设计及调试;
4.生物能源产品(如生物天然气)的提纯与质量检测。
2.服务标准:
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生物燃料乙醇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交付成果需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详见附件《技术验收标准》)。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技术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及进度。
2.在服务周期内定期向乙方提交书面报告,接受乙方监督。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服务内容及成果。
4.提供技术服务时需遵守《生物安全法》,确保微生物菌株及生物制剂的安全使用。
乙方义务:
1.提供符合要求的生物质原料及项目场地、设备等支持。
2.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配合甲方完成技术对接及验收工作。
4.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技术方案,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2.支付方式:
首付款:合同生效后15日内支付30%(即[]万元)。
进度款:
完成工艺设计并通过评审后支付30%(即[]万元);
系统调试达标并通过验收后支付30%(即[]万元)。
尾款:服务期满且无遗留问题后10日内支付10%(即[]万元)。
3.甲方应在收到每笔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条知识产权
1.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数据、实验记录等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权用于合同约定的生物能源项目。
2.乙方在甲方技术服务基础上形成的新生物能源技术成果,双方按以下方式分配:
甲方保留署名权及非商业用途使用权;
乙方享有完整知识产权,可申请专利或进行商业化推广。
3.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发表或披露合作成果。
第六条保密条款
1.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成果公开之日止,或自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终止。
2.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菌株信息、工艺参数、原料配方及合作细节。
3.涉及生物安全信息的,乙方需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按服务费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2.若乙方未按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暂停服务。
3.因甲方技术失误导致乙方项目失败,甲方需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
4.因乙方提供的原料质量问题导致服务失败,乙方需承担全部损失及额外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或技术瓶颈导致服务延迟或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文件。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变更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2.服务周期届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未续签的,合同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索赔。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