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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广告经营承包合同.doc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doc

发布:2018-10-14约3.8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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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9 贵溪市广播电视台 都市频道电视广告经营承包合同 甲方:贵溪市广播电视台 乙方: 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人户籍地址: 法人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经过法定拍卖程序和甲乙双方协商,就都市频道电视广告承包事项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乙方承包权属:甲方下属都市频道2016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共计三年期间的电视广告合法经营承包权。广告经营范围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都市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的电视广告经营权,包括图像、字幕、影视剧点播冠名、本频道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与广告业务相关的专题片、宣传片的摄制及播映收费;栏目自制及自制节目的冠名、赞助等;其他电视广告经营等。 二、双方其他权属约定: 乙方承包权属不含以下特定项目的收费权利:1、贵溪市领导要求播发的公告、通告、通知、公益广告等。2、甲方出于自身宣传需要发布的广告信息、公告、应急通知、公益广告等。 甲乙双方约定分成内容:《晚间750》的纯赞助冠名(不含片头片尾广告);其他需要分成的收费等。 乙方与甲方下属其他频道广告承包商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手段干扰对方运营。合作事项由乙方、其他频道广告承包商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甲方裁定实施。乙方无权在甲方其他频道发布广告,不得多频道游字、挂角和天气预报广告。 乙方对本频道内《晚间750》等节目策划编排具有建议权,同时可以创办其他专栏、专题节目。节目包装、策划、编排、制播,必须符合法规政策,经过甲方审核同意。 乙方三年内共计需向甲方交付广告承包金 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每月前5日向甲方交清当月广告承包金。乙方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纳7万元广告承包经营风险履约金。(设立该履约金是为了防止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满正常履约后退还,不计利息)。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必要设备和办公条件:44平米办公场所、现有5套办公桌椅、1个编辑制作间、1台康奈普斯编辑机、1台摄像机。以上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承包期内无偿使用,应当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乙方承担自身的电话费等其他经营及办公费用。双方如需要共同添置设备,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否则视为单方面自购,另外一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广播电视及广告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乙方承担以下具体广告事项:与设备商维修运行的协调对接、广告客户资格审核、规范办理广告审批播出手续、健全广告存档、妥善处理观众投诉、迎接广告检查、配合广电、工商、药监、技监、卫生、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接受广告侵权诉讼等。以上事项协调处理不当,导致乙方经营受到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广告及节目损害了第三方的权益,由此受到查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以甲方或者双方合作的名义开展正当的广告业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节目、广告进行审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可采取终止合同、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索权益损失。 乙方服从市政府以及甲方的综治、计生、安保、城管、卫生、安全播出等政策规章制度。乙方所需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但需要报甲方审核备案,所聘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员工与乙方的劳资等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在重大政治敏感期或特殊时期,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乙方广告、节目播出。其他情况如果停播超过3天,甲方按照超出天数,以年度承包金的每日平均金额比率为标准,按照实际发生天数对乙方予以补偿。 乙方不得擅自分拆、转让、出租、出售承包经营权。乙方不得与广告客户擅自签定跨期广告协议(即跨越2019年承包期终止日的广告协议),如签定须报甲方同意和备案。 双方约定违约情况及责任 1、甲方违约情况 1.1一般违约 都市频道不能正常播出广告及节目;未能提供乙方基本办公场所、制作播出场所。(乙方认可目前都市频道的播出范围及传输渠道等条件,但如果由于转播卫星调整、国家政策变动、广电网络传输公司调整维修节目传输方式、乡镇广电小前端调整节目传输、设备短期内故障维修、供电公司停电、人为破坏、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甲方不属违约) 1.2一般违约责任: 甲方年终采取经济补偿或者适当延长承包期限(经济补偿按照承包金额的每天平均数值衡量)。甲方确定补偿金额和方式后,乙方不得异议或提出其他不当利益要求。 1.3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除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外还应按照总承包金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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