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收支管理制度范本 .pdf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医院收支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状况良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院的所有收支活动,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
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三条基层医院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预算管理原则:收支预算应科学合理,严格执行,确保收支平衡。
2.审计监督原则:加强财务审计,确保收支真实、合法、合规。
3.透明公开原则: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4.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基层医院收入主要包括:
1.医疗收入:指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药品收入:指医院销售药品所收取的费用。
3.其他收入:指医院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条收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加强收费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定期进行收入核算,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基层医院支出主要包括:
1.医疗支出:指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药品支出:指医院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支出:指医院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支出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开支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2.支出预算应合理编制,严格执行,确保支出与收入相匹配。
3.加强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4.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结余管理
第八条基层医院结余包括:
1.业务收支结余:指医院业务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指财政项目补助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3.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指科教项目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九条结余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结余分配政策,确保结余的合理使用。
2.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
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
3.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基层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支
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基层医院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基层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