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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收支管理制度范本 .pdf

发布:2024-11-09约1.15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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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医院收支管理,确保医院财务状况良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院的所有收支活动,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

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三条基层医院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预算管理原则:收支预算应科学合理,严格执行,确保收支平衡。

2.审计监督原则:加强财务审计,确保收支真实、合法、合规。

3.透明公开原则: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4.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基层医院收入主要包括:

1.医疗收入:指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药品收入:指医院销售药品所收取的费用。

3.其他收入:指医院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条收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加强收费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定期进行收入核算,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基层医院支出主要包括:

1.医疗支出:指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药品支出:指医院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支出:指医院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支出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开支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2.支出预算应合理编制,严格执行,确保支出与收入相匹配。

3.加强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4.加强支出核算,确保支出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结余管理

第八条基层医院结余包括:

1.业务收支结余:指医院业务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指财政项目补助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3.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指科教项目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九条结余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结余分配政策,确保结余的合理使用。

2.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

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

3.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条基层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支

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基层医院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基层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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