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1.pdf
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治理指引操作
规程(银行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号)《货物贸(称《指引》)
易外汇治理指引》以下简、
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实施细则》(
货物贸易外汇治理指引
一、企业主体治理
项目名称治理内容治理原则注意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材料,到1.属地治理1.名录登记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应当符合
所在地国家外汇治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原则,即企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业受注册所2.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
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在地外汇局汇收支业务。
统)为企业登记名录,并设置辅导期标识。完成名录登记后,外汇局为企业办监管,应当3.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
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到注册所在(以下简称区内企业)需要从事对外贸易的,
3.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信息。地外汇局办应凭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和《货物贸易
理相关业务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
名录登记(下同)。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完成名录登记手续。
2.相关材料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录登记比照具有对
是否完整、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办理。
真实。5.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治理。
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止日
截期为
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之日起第90天。
6.外汇局长期留存《确存《
认书》,留贸易外
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以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