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95.14-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3节: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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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6895.14-2002
前 b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364-7-703:198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
703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
GB16895建《筑物电气装置》总标题下共分以下7个部分:
第 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2部分:定义
第3部分:一般特性的评估
第 4部分:安全防护
第 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6部分:检验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本标准是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中的第703节。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兴林、叶平。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Gs16895.14-2002
IEC前言
1)IEC有关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由特别关心这些问题的国家委员会组成的技术委员会
制定,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表达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个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所有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在各自的国家
规程中采用IEC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规程之间,如有不一致处,尽可能在国家规程中明确
指出。
IEC序言
本标准由IEC第64技术委员会:建筑物电气装置提出.
本标准的文本以下述文件为基础:
一64C0()131一 6A4WC0(R)A41川
在上述提及的表决报告中,可查到关于本标准的投票表决通过的全部资料。
本标准引用以下IEC出版物:
出版物60335-2(1984)1: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桑拿浴及其辅助设备的特殊要
求。
采用说明:
11IEC60335-2-53有二个版本,分别为 1988,1997年版。我国国家标准GB4706.31-1995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
安全 第2部分:桑拿浴加热电器的特殊要求》等效采用其1988年的版本。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了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GB 16895.14-2002
第703节: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 ,dtIEC364-7-703:1984
Electricalinstallationsofbuildings-
Part7:Requirementsforspecialinstallationsorlocations-
Section703:Locationscontainingsaunaheaters
700.1 引言
第7部分的条款是用以补充、修改或取消IEC60364其他部分中的一般要求。
在第7部分特定节号后面所加的编号对应于IEC60364中章、节或条的编号。
凡未列出的IEC60364的章、节或条的编号,则意味着这些条的一般要求在本节都是适用的.
703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
703.1 适用范围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装设或留有装设桑拿浴加热器位置的场所,而桑拿浴加热器应符合
GB4706.31的规定。
703.4 安全防护
703.4, 电击防护
703.411.1.171在使用安全特低电压z〕的地方,不论其标称电压如何,应采用以下措施实现直接接触
防护:
— 防护等级最低是IP2X的遮拦或外护物;或
— 能耐受500V,历时1min的绝缘。
703.471 电击防护措施的应用
703-471.1不允许采用阻挡物G(B14821.1中6.3)3〕及置于伸臂范围以外G(B14821.1中6.4)〕的直
接接触防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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