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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死亡信息核实制度.doc

发布:2020-02-11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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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一、各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居民死亡登记报告管理核实自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的填写情况及居民死亡登记本的填写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防疫科要每月对全院各有关科室进行一次居民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门诊、病房等有关科室对居民死亡病例的上报情况,对漏报病例,做好记录,并马上补报。2.各科室是否有居民死亡登记本和居民死亡推断书及其使用情况。3.检查符合率,即查看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与报告的居民死亡登记和推断书的填写是否相符。 三、要作好自查核实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所查科室、报告情况、居民死亡推断书的填写情况、漏报例数、被查者和检查者签字,同时做好文字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四、防疫科要定期到计生和公安部门核对死亡人数及姓名,发现漏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补报。定期将居民死亡推断书、防疫科的居民死亡登记本和微机中的居民死亡报告卡进行核对并及时进行订正工作。 五、对于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推断书的漏添项目,防疫科要进行调查核实,进行补充后报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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