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年检与联合年检企业须知201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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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外汇年检与联合年检企业须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2011年所有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系统审核及提示:
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在网上申报过程中,直投系统根据预先设置的审核条件自动将企业审计数据与外汇局现有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核对。由于汇率差异等因素的存在,允许上述公式有一定合理误差。超出合理误差的,直投系统将提示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人员应针对这些提示在外汇收支情况表备注栏做出解释说明。
(四)外汇局人工确认:
外汇局接收到事务所或企业网上报送的审计信息后,重点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在外汇收支情况表备注栏中针对系统提示的解释说明内容,并确认年检是否通过,通过的由外汇局直投系统向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相关电子证明文件。
三、注意事项:
(一)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结束后,外汇管理局将在业务系统中将该企业的业务状态设置为暂停,企业将不能办理后续外汇业务,同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其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二)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甄别,确保从事外汇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已经掌握相关外汇管理法规、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按照《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指导意见》(会协[2005]号)的要求为企业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由我局另行安排,对于年检中发现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相关规定操作的,所在地外汇局可汇总相关情况后集中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通报,并从严登记或审核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所涉外汇管理业务。
(四)年检需报送的标准格式Excel表格请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下载(网址:)。
(五)按照“路径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的企业,无需向外汇局提交任何书面材料,尽可能在2011年5月15日前完成委托和网上信息报送。
(六)对于近年成立的、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外国投资者无出资行为、无审计信息的新企业,即使所有数据均为“0”,也应按照“路径二”自行申报数据,并携带下列材料到外汇局现场办理年检审核手续:
1、企业要求自行申报年检资料的书面申请;
2、IC卡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从未下载过直投系统企业端的企业,应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在相关栏目内下载并安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及操作手册。
客户端安装后,首次运行该程序,需以管理员的身份设置业务员用户代码(管理员代码为admin,初始密码为外汇局所配发的外汇登记IC卡的后六位号码);
业务员用户代码设置完成后,即可用业务员用户的身份登录客户端(初始密码000000,使用后需及时修改)。
企业在下载安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企业端后,若不能运行,请按照页面提示打补丁,正常情况下只要安装第二个补丁即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即可。
(八)若登录直投系统的管理员密码遗失,请带好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外汇局申请密码重置。
(九)自本通知下发起企业可登录联合年检网站,我局将在各网站公布2011年外汇年检工作的详细业务流程,届时企业如有年检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也可拨打外汇局咨询电话:座机电话号码、座机电话号码
。 国家外汇管理局昆山支局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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