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协议.doc
智能交通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系统集成方”):
乙方(以下简称“运营服务方”):
第一章定义及术语
1.1“本协议”是指本智能交通系统集成与运营服务协议。
1.2“系统集成方”是指负责提供智能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系统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的一方。
1.3“运营服务方”是指负责智能交通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一方。
1.4“智能交通系统”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交通运行进行监测、控制、调度和管理的系统。
第二章合作目标
2.1甲方作为系统集成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智能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2.2乙方作为运营服务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智能交通系统,进行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2.3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智能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降低交通发生率。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运营服务。
3.1.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智能交通系统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1.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智能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3.2.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智能交通系统进行运营、维护、管理,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2.3乙方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系统功能稳定。
第四章费用与支付
4.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智能交通系统设备款及服务费用。
4.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后,按照约定提供智能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
4.3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五章保密条款
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5.3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5.4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涉及保密信息的,双方应按照保密条款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章系统交付及验收
6.1系统交付
6.1.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按照约定将系统交付给乙方。
6.1.2乙方应对甲方交付的智能交通系统进行初步验收,确认系统设备、功能及功能符合本协议约定。
6.2系统验收
6.2.1乙方应在系统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验收工作。
6.2.2正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系统交付的依据。
6.2.3若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验收合格报告签署前提出,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章运营管理
7.1运营服务内容
7.1.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以下运营服务:
(1)系统监控: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发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设备维护:定期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测、保养、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数据分析:对系统运行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为乙方提供决策依据。
7.1.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保证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7.2运营服务期限
7.2.1本协议项下的运营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2.2运营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签订新的运营服务协议。
第八章质量保证
8.1甲方保证提供的智能交通系统设备、软件、技术文件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8.2甲方应在系统交付后提供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对系统设备、软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
8.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进行系统使用和维护,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甲方有权拒绝免费维修、更换。
8.4双方应共同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系统质量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智能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运营服务,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争议解决
10.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3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4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除非争议涉及到本协议的履行。
第十一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11.1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