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部 - 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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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乙部 - 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说明
凡查阅所有在本工程量清单内的说明时必须同时参阅下列各项与此合同内全部工程有关及适用之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说明条款。
除另有列明外,所有材料及操作工艺均须符合有关的工程规范,包括图纸上有关的工程规范备注,而所有单价须包括按有关工程规范进行所有工作费用。
除另有列明外,所有行业内项目的单价须包括:
人工及一切有关费用;
材料、货物及一切有关费用(如运输、交付、卸货、贮存、退还包装材料搬运、吊井、放下等);
材料及货物的固定和装配就位;
施工设备及工具的使用;
所有削切及耗损;
筹办费、经营、杂项费及利润。
暂定材料的供应、安装及税金单价说明:-
当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或任何工程项目注有建设单位暂定供应单价材料一词,即代表其单价须包括:-
主材的供应单价(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中的“主材费”表示):-
按图纸及规范要求的任何深化设计;并获得工程师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对所有主材进行的切削及加工中产生的损耗。
主材、货物和一切有关的费用(包括所有运输中主材的损耗、议标人需负责的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如有)、清关费用、码头费、空运、海上和陆上运输、保险、卸货、仓库贮存、送交现场以及可从项目说明中合理推论或为此所必需的任何费用)。
运输主材至工地现场或经工程师指定的仓库,分拆包装物料并将该物料收集处理,以及将材料卸下并堆放于指定位置。
提供一切产品质保证明及主材合格证明。
与工程师协调及服从其现场管理,与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指定承包人及独立承包人的现场施工技术、工序、质量、验收及工期上配合协调工作。
其他为执行该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按合同文件所需进行的其他工作。
暂定供应单价的材料详见本说明第B2.2/41页。
主材的安装及辅材的单价(在工程量清单中以B项中的“人工费”及“辅材、机械费”表示):-
主材的安装费用。
除主材外所有相关辅材的供应、安装及一切有关的费用。
按规范及工程师的指示,于工地现场或工程师指定的仓库接收材料,包括假如载货运输车无法驶入工地或工程师指定的仓库时,提供所需的叉车进行运送工作,以致所有进一步的搬运、储贮,以及将该材料从指定的仓库运至工地(如有)。
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并对安装的工作面做必要的表面处理。
所有材料进行施工中产生的损耗,包括收口及收边处理、与结构体的紧密结合、防水及防渗漏处理。
所有材料的一般管理费、利润等。
其他为执行该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按合同文件所需进行的其他工作。
所有基于计量方法、损耗、损失、提供样本及维持足够的同色材料以便在缺陷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工作等事项上所需的额外材料数量。
IV. 暂定材料的供应、安装及税金单价说明(续上):-
一切工程税金(在工程量清单中以B项中的“税金”表示)。
暂定供应单价的材料将由工程师选择,并根据工程师与供货商协议的价格(扣除所有折让后)调整。该供货商应被视为承包人的直接供货商 。
在工程师选定材料后,承包人应实时进行材料计算及订购的工作。承包人及供货商应全面负起订购及计算正确材料数量的工作。
在最终结算时,前述IV.1项中所述的“主材费”及前述IV.3项中所述的“税金”只在工程师与供货商协议的价格与暂定供应单价在净值上有差异时,方会进行调整,而数量的计算原则将完全遵循工程量计算原则及本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说明。前述IV.2项中所说明的内容将不会作任何调整。
土方工程
除另有列明外,全部土方工程须按有关工程规范执行。
除另有列明外,任何在图纸上以点或等高线显示的工程现场标高均以基准标高折算。如承包人对此等标高的准确性有所怀疑,他必须在土方工程开始前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有关此等标高不准确的索赔将不受理。
所有土方工程量会按照现有地平标高或形成地层标高,取上述较低者计算,除非工程量清单内特别指明不同的起挖水平。
承包人须注意工程现场被挖掘土壤的性质及到工程现场视察,检查可能存在的探土孔,使他自己能信服所采取的施工方法确是所需的。并应在其标书内包括所有可能遇见的挖掘方法所需的费用。因承包人忽略上述需要,日后将不能提出有关索赔。
所有土方工程项目内的数量均按未挖掘前之实土体积计算,而承包人应在其单价内预留实土被挖出后体积胀大时对费用的影响;填方工程量计算则应以辗压后为准,而承包人应在其单价内预留实土回填后辗压的影响。
地下室及类似的土方工程的计量已扣除原有孔洞之体积。
泥坑及类似的土方工程的计量按以下方法计算:地下室和类似的挖土方应计算至基础外侧面垂直面。
为排污、水、电、气的供应管、电缆及镶边石等泥坑的土方工程的单价按长度包括按所述的回填、椿实回泥及运走多余挖泥等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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