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pdf

发布:2021-09-19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精品文档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概况(见附件 1);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 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1);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 2、3 );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相关资料;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 书(见附件 4 ); (六)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表 (见附件 5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项目应急预案。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有 效情况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见附件 6 ),对符合 要求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监 督告知书》 (见附件 7)。 .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