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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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概况(见附件 1);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
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见附件 1);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 2、3 );
(四)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相关资料;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
书(见附件 4 );
(六)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表 (见附件 5 )、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项目应急预案。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对资料的完整有
效情况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见附件 6 ),对符合
要求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监
督告知书》 (见附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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