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QRSP 001-2020聚乙烯(PE)塑料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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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RSP 001—2020
Q/QRSP
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RSP 001—2020
聚乙烯(PE)塑料瓶
2020-04-29 发布 2020-05-10 实施
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
Q/QRSP 001—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中山市强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尧兵。
本标准于2019年07月17日首次发布,本标准第一次修订时间:2020年4月。
Ⅰ
Q/QRSP 001—2020
聚乙烯(PE)塑料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塑料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为原料,采用吹塑工艺生产的聚乙烯(PE)塑料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QB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
原料应为食品级,无毒、无害、清洁无污染。聚乙烯(PE)树脂应符合GB 4806.6 的规定。添加剂
和用量应符合GB 9685 的规定,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外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外观要求
部位 要求
瓶口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批锋、毛刺、无明显刀批伤痕,无水口料。合模
瓶口
线两端瓶口高低不超过0.3mm。
瓶身应洁白(透明)光滑、颜色分布均匀,无肉眼可见黑点;瓶壁厚薄均匀,
瓶体
无凹凸变形;瓶身合缝处光滑无批锋、无穿孔现象。
瓶底 瓶底平整,无明显毛刺、水口料、无气孔。
3.3 高度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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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高度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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