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集传》看朱熹的婚恋观.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从《诗集传》看朱熹的婚恋观
20 09年第 6期 第2 7卷 ( 总第 17期) 0
毕 节 学 院 学 报
J OURNAL B E OF UI UNI RS VE n
N O. 6,2 0 09 V0 . 2 1 7 Ge e a o 1 r n r lN . 07
从 《 诗集 传 》 看 朱 熹 的婚 恋 观
刘代 霞
( 毕节 学院 中文 系 ,贵 州 毕节 5 10 ) 570
摘 要: 朱熹 《 从 诗集传》对 《 诗经》 中的爱情诗所作的批评 ,可以了解他深受理学影响的婚 恋 观 :男婚 女嫁 是 家庭 、 国家安定 的基础 ,应该 按 时进 行 ;婚 恋活动 中的女子 应该是 贞节、被 动的 ;情
爱行为 只能发 生在婚 姻 关 系之 内;婚 内情 爱行 为要 受到 节制 ,夫妻之 爱不能 流 于狎 昵 ,妻 妾之 间不能
妒 忌。
关键词:朱熹 ;诗 集传 ;婚 恋观
中 图 分 类 号 :I 6 2 0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7 7 5 ( 09 6— 0 3— 5 6 3— 0 9 2 0 )0 0 7 0
宋承唐而来 ,而唐是一个思想文化 比较 自由的时代 ,在婚恋领域 ,更有一种开放的氛围。在唐史 中不乏关于皇室公公强占儿媳 、兄长纳弟媳 、儿子娶父亲才人 、公主改嫁之类的记载 ,民间改嫁 、私 奔现象也十分普遍。五代时期 ,“ 三纲五常之道绝 ” 。 “ …墙,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 1,封建 的 J
人伦纲常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至宋 ,这种封建纲常伦理扫地 、价值观念混乱 的社会风气有所延续。 直到南宋 ,事实上 妇女 也还 是 可 以改 嫁 的 。宋 初 ,为巩 固封 建 统 治秩 序 服 务 ,强 化 伦 理 纲 常 的哲 学 理 学应运 而生 。理 学 以 “ 天理 ” 和 “ 欲 ” 相对 ,主张 “ 人 欲 以复天 理 ”2” ,认 为 “ 私 人 损 -】D J 灭 欲则天理 明。 J 而 “ ” 3 人欲” 中最为危险、最需要控制的就是情欲。“ 阴阳之配合 ,男女之交媾 ,理 之常也。然从欲而流放 ,不 由义理 ,则淫邪无所不 至,伤身败德 ,岂人之理哉? ” “ 凡淫乱者 , 未有不至於杀身败国而亡其家者。 [3 ”31 1在宋理学家们看来 ,家庭是 国家的基础,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
— —
故个人的婚姻恋爱应该遵守一定的秩序 ,因为它不仅关乎个人身体健康、道德完善 ,更是家庭、国家 稳定 的前 提条件 。 在理学的影响下 ,南宋从思想观念上开始了对婚恋秩序的严格控制。这种对婚恋秩序的控制集中 体现在女性的身上。而对女性的限制 ,又以贞节为核心。在 《 陈氏遗书》 中 , 有这样 : 问
:孀 妇 于理似 不 可取 。如 何 ? 日:然 。凡 取 , 以配身也 。若取 失 节者 以配 身 ,是 己失节也 。又 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 ,可再嫁 否?日:只是后世怕寒饿死 ,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 小,失节事极
4- [ 1o 231
/ 、 o - .
在陈颐看来 ,寡妇的贞节比她 的生命更重要。再嫁 的寡妇是失节 ,娶寡妇的男子也会 因之而失 节 。这 是釜底 抽薪 之法 , 目的在于 彻底 断绝寡 妇再 嫁之 可能 ,维持 已婚 女子从 属 于丈夫 哪怕 丈夫 已死 这一男权社会统治秩序。司马光在 《 居家杂议》 中也规定 :男女七岁不 同席 ,女子八岁不 出中门。 这种从小将女子幽闭起来 的做法,也是为了隔绝她可能有的与男子的 自由接触 ,保证她的贞节属于她 未来的丈夫 ,以维护她未来家庭的性别统治秩序。始于宋代的郑 氏大家族 的家范 《 郑氏规 范》 更明 确声称 :“ 家之和不和,皆系妇人之贤否。……何谓不贤?淫狎妒忌 ,恃强凌弱,摇鼓是非 ,纵意徇 私 ,如此之类是 已。 ∞ ” 女人可能犯 的破坏家庭稳定秩序 的第一大罪就是 “ 淫狎妒忌” 。也就是说 ,女
收 稿 日期 :2 0 0 2 09— 4— 4
作者简介 : 刘代霞 (9 5 16 一
) ,女 ,贵州金沙人 ,毕节学院 中文系副教授 。研究方向 :文学批评 及民族文化。
7 3
人 应该 为丈夫守住 自己的贞 节 ,节制 自己的情欲 ,同时 ,容许 丈夫拥 有三妻 四妾 而不生 妒忌 之心 ,只 有这 样 ,才能维 持正 常家庭 秩序 。这 些都是 在理学 思想 影响下 的宋代 婚恋 观念 的具 体表 现 。在这种 思 想 背景下 ,宋代 的 《 诗经》 批 评 者们对 爱情 婚姻题 材 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