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必修二政治生活必背知识点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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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二《政治生活》必背知识点总结
必修二《政治生活》必背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的含义: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3)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社会主义民主的优点: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新型的专政: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6)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P6)(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主义。)
3、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这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④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
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①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社会生活的构成: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
5、我们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选举方式 :
直接选举(县或县级以下的选举)能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但组织的难度和成本较高。
间接选举(县级以上)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直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等额选举 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限制了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积极性。
差额选举(正式候选额>应选额)有择的余地,被选举人形成竞争,有助选民了解候选人。 但如不加以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
影响选举方式的条件: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根据国家性质、社会进步和经济状况及国情,我国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2、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1)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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