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技术导则.pdf
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技术导则
(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1总则
1.0.1为指导和规范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以下简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
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深圳市四层及以上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
和运行维护。
1.0.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美观等原则,便
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1.0.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
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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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平层停靠
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入户楼面标高一致,从电梯停靠站可以平层
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2.0.2半层停靠
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间的楼梯休息平台标高一致,从各电梯停靠
层站需上(或下)一定数量楼梯踏步才能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2.0.3入户连廊
加装电梯选择平层停靠或半层停靠方式时,从各电梯停靠站候梯厅进入户内的走廊。
2.0.4电梯井道
由结构构件和外围护体系构成,供电梯在其内部沿竖向行走的封闭空间。
2.0.5装配式结构井道
井道主体结构构件分段在工厂加工、预制,现场进行组装构成的电梯井道。
2.0.6无障碍设计
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进行
配套服务设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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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加装电梯应根据既有住宅小区环境、建筑条件、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及居民需求,
选择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
3.0.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时,应遵循小区业主住户公平原则,不得擅自占用未
加装电梯相邻单元的用地或资源。
3.0.3加装电梯设计前应收集既有住宅原有的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技术资料,当资
料缺失或不全时,应采用现场测量、探测、检测和勘察等方式补充完善资料,并对加装
电梯进行可行性评估。
3.0.4加装电梯建筑布置方案应合理避让管线,当不能避让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
按要求移改管线,确保管线使用安全,且移改工作应在加装电梯土建工程实施前完成,
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3.0.5设计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文件应符合工程标准规范;
2总平面图应反映加装电梯的既有建筑与四周相邻建筑的关系;
3施工图设计文件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加装电梯相关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基础、上部主体的结构形式以及现状说明;
2)加装电梯相关范围内场地地质及管线情况;
3)既有住宅周边环境现状,以及加装电梯对本楼栋的影响。
3.0.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入户连廊的设计应满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相关管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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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行性评估
4.0.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评估、方案比选和投资估算清单等。
4.0.2加装电梯技术可行性评估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加装电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建筑间距、日照、交通流线、绿化、停车位
等的影响;
2既有住宅结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