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配制半成品和成品有效期限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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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起草人 审阅人 审阅人 审阅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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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分发号 部门 分发号 QA/QC 01 仓储部 02 生产部 03 采购部 04 更改履历Change 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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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OF CHANGE 01 新版文件
目 的:
规定原材料、配制半成品和产品的有效期,从而建立原材料、配制半成品的储存周期和报废的依据,避免过期原材料的误用。规定成品的效期,为成品库存警戒提供指导。
适用范 围(杭州)有限公司现化学原材料的复验期,原则上应为一年或更短时间(根据供应商的建议)。如果某些化学原材料较为稳定,复验期也可以定为两年,但不能超过两年。
附录1《原料和半成品检验(复验)申请单》模版
附录2原材料有效期一览表请验单 No. 物料名称 请验部门: Material Name Application Dept. 编号 请验者: Material No. Applicant 批号: Lot No. 供货单位: 请验日期: 年 月 日 Supplier Application Date Year Month Date 规格: 件数: 总量: Specification Quantity Total 备注: Remark
附录2:
原材料和配制半成品有效期一览表
物料代码1 物料代码2
名称 生产厂商 有效期限 复验期限
Amelia Knight
操作指导书 文件编号:WI20-2004
版本号:02
第 5 页 共 6 页 标题: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有效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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