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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员考核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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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员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镇网格化服务管理,

为充分调动网格员在网格化工作中的积极性,提升网格员网格工

作水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机构

网格化督察考核小组由政法委员、综治干事、包村干部和各

村支书组成,对网格员实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

村主干主要具体负责对本村网格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

核,政法委员和综治干事对全镇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各村网格管理员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全科网格”管理实施方案》工作

内容,从“查、访、问、看、听”等方面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及配

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网格员信息上报、

上门入户、信息采集是否到位;社情民意是否记录、上报反馈;

群众对网格员是否知晓、是否满意;是否配合支部、村委会完成

其他方面的工作;会议、培训参会情况;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项。

(二)考核内容(以每月实际工作中心任务调整其内容和

分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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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巡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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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管理员在工作日至少要到本网格内走访巡查次,及时

捕捉和掌握网格内的信息(如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社情民意收

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

共服务代办、政策法规宣传等其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网格

长上报发现的问题,并做好工作记录(发现的问题、上报的时间、

上报对象、处理的结果),对苗头性的问题就地开展简单的处理

化解,或等待上级进行处理,此项工作由网格长进行评定。

2、例会、培训考勤(20分)

本项考核以月计算,其中,上级培训占10分,未按时参加

的扣除相应分数;集中召开例会和培训各占5分,考评分数=当

月参会次数X每次会议分数(按实际召开会议次数),缺席未到

扣除每次会议分数。

3、工作上报(10分)

此项根据网格员每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综治办进行评

定。

4、信息上报(60分)

网格员通过“平安山西”行政版APP向信息平台报送,每月

上报的有效信息不少于10条(每条信息6分)。

四、工资及奖惩发放方式

网格员补贴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方式进行发放(基本工

资占70%,绩效占30%),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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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不低

于90分、“合格”不低于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网格员除获得全额工资,另酌情发放不合

格等次网格员绩效工资;评定为合格等次的网格员全额发放工资;

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网格员扣除绩效工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追

究其相应责任。

1、工作中出现有效投诉举报的;

2、当月未上报一条有效信息、从不参加例会和培训的;

六、诫勉谈话及辞退

针对网格员的月考核评定等次结果,和日常开展工作情况,

分管领导、支书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网格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或不能继续从事网格

员工作的应当提前15日向镇综治中心提出离职书面申请。网格

员因不胜任工作或敬业意识较差、造成工作失误的,或连续两次

日常考核不合格的,由镇综治中心予以解聘。

网格员离职或解聘的,离职前应当退还配备物品,做好交接

工作等相关事宜。

网格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聘。

(一)因不作为或滥作为,引发集体、聚众闹事等不良影

响事件的。

(二)不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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