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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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
一、说明
(一) 课程性质
《数理逻辑》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方向选修课。数理逻辑又称符号逻辑、理论逻辑,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它是采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推理的形式结构和推理规律的数学学科,数理逻辑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推理。所谓数学方法就是指数学采用的一般方法,包括使用符号和公式,已有的数学成果和方法,特别是使用形式的公理方法。用数学的方法研究逻辑的系统思想一般追溯到莱布尼茨,他认为经典的传统逻辑必须改造和发展,使之更为精确和便于演算。总的来说,数理逻辑就是精确化、数学化的形式逻辑,它是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基础。
(二) 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得学生熟练掌握有关命题逻辑、一阶谓词逻辑的基本知识,理解并能初步运用形式化的逻辑推理和数学证明,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方式,提高其数学解题能力。
(三) 教学内容及学时数
本课程主要讲授命题逻辑的基本概念,命题逻辑的等值和推理演算,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谓词逻辑的等值和推理理论等内容,共计30学时。
序号 内容 学时数( 30 ) 课堂学时数 实践学时数 1 命题逻辑的基本概念 6 0 2 命题逻辑的等值和推理演算 7 3 3 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 6 0 4 谓词逻辑的等值和推理理论 6 2 合计 25 5 (四) 教学方式
数理逻辑是一门理论性课程,主要采用讲授法、研究探索法授课,讲授数理逻辑的内容时建议采用多媒体教学。
(五) 考核要求
1. 考核的方式及成绩评定
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笔试,成绩评定100分制,其中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其中平时成按数学系课堂“五个环节”评分细则进行评定。
2. 考题设计
(1) 考题设计原则:考题要全面,符合大纲要求,同时要做到体现重点,题量适度,难度适中,题量和难度的梯度按照教学的三个不同层次,并能够反映出数理逻辑的思想方法、解决基本问题能力的知识点来安排,不过分强调综合。
(2) 考题难度比例:基础知识(或基本概念)约35%、根据学生实际水平确定中等难度知识点约50%,稍有难度知识点15%范围以内。
(3) 考题内容结构及比例:第一章考查约占15%,第二章考查约占30%,第三章考查约占25%,第四章考查约占30%。
(4) 题型设计:题型主要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和证明题等,其中主观题约占总分的45%,客观题约占总分的55%,小题量在17~21道以内。
二、本文
第一章 命题逻辑的基本概念
教学要点:
命题,命题的符号化,命题公式,命题公式的真值。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命题及其符号化(3学时)
1. 命题及其分类(命题与真值,命题的分类,简单命题的符号化)
2. 命题联结词及其真值表((,∧,∨,→,()
第二节 命题公式及其真值(3学时)
1. 命题变项与合式公式(命题变项,合式公式,合式公式的层次)
2. 公式的赋值与真值表(公式的赋值,公式的类型,真值表)
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讲解命题逻辑的基本概念,在讲授过程中应多讲应用实例以提高教学效果。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达到如下基本要求:掌握命题、命题联结词及简单命题的符号化;理解命题变项、命题公式及其真值表;掌握永真式、矛盾式与可满足式及其判定。
考核要求:
理解命题逻辑的基本概念,命题及其符号化,命题公式及其真值表,掌握永真式、矛盾式与可满足式及其判定。
第二章 命题逻辑的等值和推理演算
教学要点:
基本等值式,命题逻辑公式的范式,命题逻辑的基本推理定律与自然推理系统。
教学时数:
10学时(含3学时实践学时数,包括习题课、课堂讨论等)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基本等值式(2学时)
1. 等值式与基本等值式
2. 等值演算与置换规则
3. 等值演算的应用举例
第二节 命题逻辑公式的范式(2+2学时)
1. 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
2. 主析取范式与主合取范式
第三节 命题逻辑的基本推理定律(2学时)
1. 推理及证明的概念
2. 推理的形式结构及证明方法:推理的正确与错误,推理的形式结构,判断推理是否正确的方法,推理定律。
第四节 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1+1学时)
1. 推理形式系统;
2. 自然推理系统(字母表,合式公式,推理规则)
3. 在自然推理系统中构造证明(直接证明法,附加前提证明法,归谬法)
教学要求:
本章主要讲解命题逻辑的推理理论,公式较多,提醒学生必须熟记公式,在讲解的过程中应多讲应用实例。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达到如下基本要求:熟记等值式与基本等值式,等值演算与置换规则;掌握范式与主范式及其求解方法;理解主范式的用途与应用;掌握推理的形式结构及证明方法。
考核要求:
理解并掌握等值式与基本等值式,等值演算与置换规则;会计算公式的范式与主范式;理解并掌握自然推理系统的推理规则,会在自然推理系统中构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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