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89.18-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Food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Milk and milk products
2010-03-26 发布 2010-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食品伙伴网
GB 4789.18—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T 4789.18-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本标准与 GB/T 4789.18-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
——修改了“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采样方案和各类乳制品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89.18-1984 、GB 4789.18-1994、GB/T 4789.18-2003 。
I
食品伙伴网
GB 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乳与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设备和材料
3.1 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洗和
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切割丝、刀具(小刀或抹刀)、采样钻
等。
3.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
清洁、无菌、干燥。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测试前充分混匀。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
样管、采样瓶等。
3.3 其他用品
包括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4 实验室检验用品
3.4.1 常规检验用品按 GB 4789.1 执行。
3.4.2 微生物指标菌检验分别按 GB 4789.2、GB 4789.3、GB 4789.15 执行。
3.4.3 致病菌检验分别按 GB 4789.4、GB 4789.10、GB 4789.30 和 GB 4789.40 执行。
3.4.4 双歧杆菌和乳酸菌检验分别按 GB/T 4789.34、GB 4789.35 执行。
4 采样方案
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采样过程采用无菌操作,采样方法和采样数量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和产品
标准要求执行。样品在保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样品中原有微生物的数量变化,保
持样品的原有状态。
4.1 生乳的采样
1
食品伙伴网
GB 4789.18—2010
4.1.1 样品应充分搅拌混匀,混匀后应立即取样,用无菌采样工具分别从相同批次(此处特指单体的
贮奶罐或贮奶车)中采集 n 个样品,采样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4.1.2 具有分隔区域的贮奶装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