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拱墅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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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拱墅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8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下达的《拱墅区“西湖蓝”行动环境保障目标任务书》,制定2015年拱墅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5年,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2%以上PM2.5≤64μg/m3,重污染天气比上年减少,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2015年年底前,创建1家以上绿色企业。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4家,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炼化与化工、涂装行业VOCs污染整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加快推进印刷包装、化纤、塑料制品等行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比2012年削减18%。2015年年底面完成生活服务业的VOCs污染整治所有工地全面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落实“五个100%”的要求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所有开挖土方20000立方以上工地安装自动车辆冲洗设备并正常使用;所有建筑工地进出口及施工塔吊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建设部门联网。城区公路扬尘综合整治全区新增绿化面积3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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