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与汇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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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付 1、含义: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债务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它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2、汇付方式的当事人: (1)汇款人。通常是进口人(2)收款人。通常是出口人(3)汇出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4)汇入行。通常是出口地的银行 3、汇付的种类 (1)信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优点:费用低廉 缺点:收款人收到的时间比较晚。 (2)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个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优点:交款迅速 缺点:费用较高 (3)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的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优点:费用最低 缺点:收款速度最慢 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票汇的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持票登门取款。这种汇票除有限转让和流通的规定外,经收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的收款人则不能将收款权转让。因此,票汇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使用也比较方便。 票汇、电汇、信汇均为顺汇(结算工具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 ? 4、汇付方式在国际贸中的使用 5、汇付的特点 (1)商业信用 (2)风险大 (3)资金负担不平衡 (4)手续简便与费用低廉 二、托收 1、含义:托收是委托收款的简称,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作了如下定义: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简答的说,是指债权人出具债权凭证(汇票等)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2、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通常为出口人。 (2)托收行。通常为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通常为进口地银行。 (4)提示行。是指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5)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3、托收的性质和特点 (1)托收一般通过银行办理,故称为“银行托收” (2)托收属于逆汇 (3)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4、托收委托书 托收委托书是约束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内容包括: (1)托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的情况,如全称、邮编和SWIFT地址、电话、电传及传真号码 (2)托收金额及货币 (3)所附单据及其份数 (4)光票托收时据以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及条件;跟单托收时据以交单的条件:付款和/或承兑,以及其他条件 (5)应收取的费用,同时须注明该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应收取的利息(如果有),同时须注明该项是否可以放弃,并应包括利率、计息期和计算方法(如一年是按360天还是365天计算)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的形式 (8)发生拒付、不承兑和/或执行其他批示情况下的指示 5、托收的分类 根据委托人签发的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分为: (1)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2)跟单托收: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托收方式)。? 跟单托收的种类: ①付款交单 D/P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卖方的交单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如果进口人拒付,就不能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也无法提取货运单据项下的货物。 分类: 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 ②承兑交单 D/A (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全部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 6、托收的注意事项 对进口商进行有效的资信管理; 对贸易管理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慎用; 要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条件成立,有出口人办理货运保险;必要时也可酌情投保出口信用险; 加强应收款管理。 7、合同中的托收条款 1、即期付款交单 2、远期付款交单 3、承兑交单 *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卖方交货后出单据后,买方是否按时付款,则取决于买方的信用。据此,汇付方式的性质属于商业信用。 汇付常用于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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