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咨询机构.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咨询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2016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咨询任务及要求 9
第四章 委托评审咨询合同(样本) 10
第五章 申请文件格式及附件 12
第六章 比选评选细则 24
比选公告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比选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比选人”)
地 址: 成都市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6楼
比选项目的名称、比选内容、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
比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咨询机构比选
比选控制价:本次评审咨询比选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420,000元)
4、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号线一期工程
3)建设内容及规模23km,最大站间距2.42km,为钓鱼嘴站至回龙路站,最小站间距0.7km,为观东路站至会龙大道站。全线设车辆段1座,新建主变2座,其中回龙主变与5号线合建,控制中心合设于9号线新苗控制中心。
(4)估算总投资:
(5)建设时间:
(6)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含评估咨询)。 3、近三年完成至少2个类项目工程咨询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
5、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比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 2016 年11月9日至2016 年11月16日
2、报名形式:申请人须填写《比选申请报名确认函》(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填报盖章后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dpszx1@126.com(详见)申请人资格审查(
2016 年11月9日
附件
比选申请报名确认函
致: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我方确认知悉贵方的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咨询机构比选的全部内容,并决定申请参加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咨询机构比选,并将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比选申请。我方保证本次申请比选报名的合法性,如资料不详或有误或不实导致的与本次比选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我方承担。
报名单位名称(盖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 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日 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须知
总体说明
项目说明
①项目业主: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成都号线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23km,最大站间距2.42km,为钓鱼嘴站至回龙路站,最小站间距0.7km,为观东路站至会龙大道站。全线设车辆段1座,新建主变2座,其中回龙主变与5号线合建,控制中心合设于9号线新苗控制中心。
④估算总投资:亿元⑤建设时间:比选内容
申请人资格要求
2、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含评估咨询)。。
3、近三年完成至少2个类项目工程咨询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关于申请费用
知识产权
比选文件
关于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构成
申请人须知
评审咨询任务及要求
委托评审咨询合同(样本)
申请文件格式及附件
比选评选细则
详见各章具体内容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申请总则
申请文件的编写
比选控制价:本次评审咨询比选控制价为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贰万元(¥420,000元)。凡申请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本项目的申请总价为总价包干报价。申请人申请报价是以申请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申请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申请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申请报价之内。申请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申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条款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资格证明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