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买卖合同通用样书6篇.docx
北京车牌买卖合同通用样书6篇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北京车牌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牌信息
甲方所售的车牌为北京本地燃油车车牌,车牌号码为:京。
二、车辆信息
甲方所售车辆的基本信息如下: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颜色: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甲方所售车牌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购车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交付及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购车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车牌及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2.验收方式:乙方应在收到车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车牌进行验收,并确认车牌及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五、相关手续及费用
1.甲方应确保所售车牌及相关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牌过户手续。
2.本次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过户费、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车牌或所售车牌信息不实,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若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购车款或拒绝接收车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购车款的一部分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交易细节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乙方(买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北京车牌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牌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京A12345
车牌类型:小型汽车号牌
二、买卖条款
1.甲方保证对该车牌拥有完全的产权,并有权转让该车牌。
2.该车牌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转让价款。
4.甲方应在收到转让价款后,协助乙方办理车牌过户手续。
5.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时协助乙方办理车牌过户手续,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争议解决条款
1.如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发生争议的部分。
六、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约定事项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需协助乙方完成车牌过户手续,确保过户顺利完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过户失败,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转让价款,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在使用该车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见证人对本合同的签订过程及内容真实性进行见证。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