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GD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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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的GDS邓威 全球航空旅游服务分销系统(GLOBAL DISTRIBUTION SYSTEM,简称GDS)是从航空公司计算机业务系统中分离出来的,基于计算机网络与主机系统的,集航空公司座位情况、航班时刻、酒店、出租车、旅游场所等一系列旅游信息的产品销售系统。目前,全球民航业通过GDS的销售量约占总销售量的90%。 实施背景 客货运输是民用航空业的主体业务,其产品就是所飞行航班的旅客座位与货运舱位。由于航空运输产品所具有的可消失性特点,不同于其他行业生产的产品能够在一定的时间段进行存储。航班起飞前是否能够予以尽可能多、尽可能早地销售,是航空公司争取最大利润的关键,也是航空公司全部生产与服务的最终体现。 正是民航服务产品的这一特别的销售需求,使得现代信息技术的威力在民航销售环节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 早在六十年代,国际上先进的航空公司就开始引入计算机系统应用于业务处理的自动化,建立计算机订座系统。到七十年代,航空公司又将其自动化服务拓展到销售代理领域。而到了八、九十年代,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与旅客需求多样化,航空公司、旅游产品供应商逐渐形成联盟,为旅客提供航空运输、旅游等一体化的服务。 1986年,在民航总局的统一领导与部署下,由当时的民航局计算机中心(中国航信的前身)引进的中国民航旅客计算机订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随即陆续加入该系统。1995年,为适应国内机票销售代理业务蓬勃发展,遵循代理分销订座系统与航空公司订座系统相互独立的国际惯例,在原订座系统的基础上,完成了机票代理商订座系统(CRS)与航空公司订座系统(ICS)分离的工作。同时,我们与国际上各大代理人分销系统(GDS)开展对等商务合作,实现了外航航班直接销售,既满足了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外的销售需求,又满足了国内代理商销售国外航空公司服务的需求。代理分销订座系统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国内销售代理事业的发展,使中国代理销售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为中国航空旅游业走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壮大,到2000年底,通过中国民航订座系统(含航空公司订座系统与分销代理订座系统)的旅客订座占全民航旅客运输量的98%以上,系统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五位。虽然如此,现有的中国民航订座系统还仅仅是GDS的雏形,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国内航空公司参与国际竞争与未来发展的需求,也不能很好地满足销售代理商日益复杂与多样化的代理业务需求。 为提高我国航空销售系统的竞争能力,保护航空公司的长远利益,迎接加入WTO的挑战,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着手在原中国民航订座系统(ICS/CRS)的基础上建设中国航空旅游分销系统(GDS)。该项目1999年6月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1999年12月民航总局批复了初步设计与工程概算。 GDS工程建设包括在CRS系统基础上建设先进的航空旅游分销系统(包括核心主机系统及周边系统)、完善现有的航空公司订座系统(ICS)、建设先进的分销网络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本月底,中国民航总局将组织各方专家就这一项目的主体工程部分进行鉴定验收。 建设内容 根据《中国GDS系统初步设计》,GDS建设从科技角度划分为六个技术层面,即GDS核心系统建设、ICS系统建设、数据服务体系建设、非航空产品与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主机平台建设及网络建设。 一、GDS核心系统建设 GDS核心系统是面向机票销售代理人、面向社会的分销系统。在GDS建设中,GDS核心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扩大系统信息量,丰富系统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CRS系统完善 在现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CRS系统日常功能,与外航的ICS系统的连接要支持多种连接方式,提高系统连接的准确性。具备连接其他专业网络的能力,扩大分销渠道。 自动出票系统 进一步完善BSP自动出票系统功能,增加ATB2的系统功能,完善遗失客票管理功能,并在ICS、CRS及电子商务系统中全面增加电子客票功能。 运价系统 建立航空公司运价发布系统,该运价系统可提供给代理人准确的运价信息,可供代理人自动计算运价,并可与国外运价系统相连,为航空公司销售走向市场化提供有利的武器。 代理人产品 是GDS建设内容中为代理人服务的最直接体现。该类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实现GDS系统信息汉化、提供良好的用户使用界面、为代理人提供BACK OFFICE功能与票证管理功能及减少航班旅客记录不匹配现象。 信息丰富与服务 增加系统中城市对的数量以及航班信息,提供更加大量、丰富、准确的国内/外可供销售的航班数据。并利用已开发完成的FAX与EMAIL功能,开发信息的自动通知系统,为航空公司、代理人及广大旅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ICS系统建设 ICS系统是航空公司航班管理系统,ICS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与整体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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