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给排水系统设备监控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GD3040412.xls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三)
给排水系统设备监控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三)
GB 50339—2003
GD3040412-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所属子分部(系统)工程名称/
分项(子系统)工程名称
相关的验收部位
(层、区、段、房、室)
总承包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专业承包安装单位
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含企业的
工艺规程、工法等)名称及编号
相关施工图名称及其图号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的检查项目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给排水系统设备监控功能检测(第6.3.8条—主控项目)
1
给
水
系
统
1.1 液位/压力/流量/水泵运行状态等参数监控功能
1.2 水泵转速监控(自动调节)功能
1.3 水泵投运监控(自动切换)功能
1.4 系统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监控功能
2
排
水
系
统
2.1 液位/压力/流量/水泵运行状态等参数监控功能
2.2 水泵转速监控(自动调节)功能
2.3 水泵投运监控(自动切换)功能
2.4 系统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监控功能
3
中
水
系
统
3.1 液位/压力/流量/水泵运行状态等参数监控功能
3.2 水泵转速监控(自动调节)功能
3.3 水泵投运监控(自动切换)功能
3.4 系统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监控功能
专业承包安装单位
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签名)
施工班组长(签名)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注:1.每类系统按其总数的50%抽检,且不得少于5个系统(台、套);当总数少足5个系统(台、套)时,全部检
测。被检系统合格率为100%者 ,方可判定为检测合格。
2.在“专业承包安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中应明确清晰表达出:各类机组(系统、回路)总数、抽检数和
百分比、本检验批验收判定的依据及结论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