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财务会计学(人大第9版)第9章-流动负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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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2.销售产品应交消费税 计算公式如下: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上列公式中的销售额,与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口径相同。 * 企业结转应交消费税时,应根据应纳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应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 某企业某月根据发生的有关消费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 500元,共计58 5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 500 例9-21 (2)销售该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结转应交消费税5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 000 3.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捐赠给他人,均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 * 3.视同销售应交消费税 其销售额应按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交纳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 某企业某月根据发生的有关视同销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⑴管理部门领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产品1件,实际成本为5 000元,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应交消费税=10000×2000=2000(元) 借:管理费用 7 000 贷:库存商品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000 例9-22 * (2)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乙产品一批对外捐赠,实际成本为200 000元,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消费,消费税税率为20%(正常的成本利润率为60%)。 * 借:营业外支出 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 000 4.委托加工应交消费税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交消费税。其销售额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交纳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税法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在企业最终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再根据其销售额计算应交的全部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的全部消费税扣除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缴纳的消费税,为应补交的消费税,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不再加工,而是直接出售,则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在应税消费品出售时,不必再计算缴纳消费税。 * * 某企业根据发生的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100 000元,加工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 100 000 例9-23 * (2)收回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入库,用银行存款实际支付不含税的加工费20 000元,增值税3 200元;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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