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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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对因工伤亡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
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员或领导,事故单位安全员或领导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设备的事故应同时报告工程管理部门。
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物损情况、处理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管理部门应5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者应立即向消防局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保卫部门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保卫部门报告。
职工经确认患有职业病的按《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事故的调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工程、技术、安全、工会、行保、劳务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填写《北京市企业职工因工重伤事故证明材料》,并在1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上报市有关部门批复结案。调查内容:
劳动组织安排、劳务用工注册手续;机械设备事故;
事故现场示意图、与其涉及的设计工艺、技术标准;
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协议、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伤亡人员证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搜集物证;
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亡人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会同市公安局、市建委等,在事故发生后25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交通事故,由行政保卫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公司系统主管领导主持调查。
食物中毒、职业病的调查由行政保卫部门实施,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发病/中毒原因、病情预防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报公司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调查组的职责
明确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组长应由公司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需要的专业或专长;
成员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
成员与事故发生方无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阻碍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按《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事故报告规定逐级办理工伤事故档案。
事故的应急和处理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具体执行公司《应急预案与响应工作程序》和有关的要求。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建 议,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实施。
处理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制定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安全管理部门评价后实施,安全管理部门保存评价记录;职业病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食物中毒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并保存评价记录。
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行政保卫部门,应将重大事故处理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轻伤事故可以以会议的形式传达。各单位应交流信息,汲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管理部门、行政保卫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发生事故的前段时间分别建立和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
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
公司应根据规定,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法相关手续。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如需进行工伤认定,需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附后《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附一: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类别:
填报单位(盖章):
审 核 人:
填 报 事 故:
附二:
企业详细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二、企业经济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四、事故地点: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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