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规则研究.pdf
摘要
摘要
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问题备受关注。
在“山东雅博”“五洋债券”“中安科”“康美药业”和“华泽钴镍”等标
志性案件中,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标准及其责任范围引发各界的广泛关注和
讨论。司法实践中,对中介机构责任承担,存在着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比
例连带责任等形式,裁判尺度尚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为突出,亟待
解决。中介机构承担比例(部分)连带责任的做法越来越多地被接受,然而,
比例连带责任理论基础,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不真正的连带责任与比例连
带责任之间的差异,以及个别责任人责任限额的确定标准等方面都需要进一
步加以明确,以形成具有理论支撑和实践意义的中介机构法律责任认定规则
及裁判思路,统一这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的范围。
文章的结构为三大部分,即导论部分、正文部分以及结束语部分。导论
部分是问题的提出、研究的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路线图组成。
正文由六个章节组成。
第一章主要分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中介机构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
现状。对裁判文书进行统计,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发现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适用的不足之处,由于证券市场交易的特殊性,对中介机构的角色功能,应
该一分为二的看,判决适用比例连带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更具有合理性。法律
规范中介机构的责任从区分过错的模型转变完全的连带模型的规定,并对目
前典型案例中法院适用比例连带责任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梳理发现中
介机构比例连带责任认定趋势。
第二章主要是对中介机构比例连带责任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从中介机
构“同案不同判”的原因分析,司法实践中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标准不一,
主要存在现行法律依据不明确,勤勉尽责的判断标准不同、原因力范围不明,
责任认定与其范围不一致以及其他有关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造成“同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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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规则研究
判”的现象。
第三章主要分析比例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现行立法依据来分析考察
了立法变迁中中介机构比例连带责任发展现状和法律漏洞填补下的中介机构
比例连带责任。其次,从法律理论来看,比例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主要有
三个,即混合责任理论、违法性差异理论、部分因果关系理论。虽然,前
面谈到的理论存在一定局限性,但也可以从中攫取其合理部分来探析比例
连带责任的正当性理论基础。最后,从违法成本角度分析中介机构“看门人”
定位及成本收益下的责任控制,剖析比例连带责任是更具经济效率和公平公
正的选择。
第四章是对我国证券中介机构的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探讨。首先,本
文对中介机构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其次,从过错与因果关系两方面入手,对中介机构的赔
偿责任类型定量分析,并对赔偿责任的确定规则进行梳理。最后,对责任限
额正当性基础进行了讨论。
第五章主要分析不同类别中介机构的注意义务的范围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认定的差异。不同类别的中介机构承担不同角色,在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
的责任中,应明确各中介机构的注意义务范围,中介机构承担责任应在其角
色的合理的注意义务范围之内。
第六章主要分析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的抗辩和内部追偿,中介机构可以
通过举证其已“合理调查”或者“合理的信赖”即可抗辩其已经尽到勤勉尽
责。同时,明确发行人才是第一责任人,在中介机构因违反各自的注意义务
而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只应向发行人追偿,各中介机构之
间不能相互追偿。
关键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比例连带责任;中介机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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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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