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合同范本8篇.docx

发布:2024-11-20约9.65千字共2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合同范本8篇

篇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三、基本原则

1.专用账户原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统一管理原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确保账户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3.公开透明原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农民工的监督。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变更

一、账户设立

1.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设立工资专用账户,并指定专人负责账户管理。

2.账户设立后,应当及时到相关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将账户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账户变更

1.因用人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原因,需要变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应当到相关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2.因农民工离岗等原因,需要注销其工资专用账户的,应当到相关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注销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账户管理与使用

一、账户管理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账户的用途、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

2.账户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账户的管理,确保账户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3.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账户的监督,定期开展账户检查,确保账户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账户使用

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定期将农民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转入其工资专用账户。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费用。

4.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安全,防止发生资金丢失、损坏等情况。

5.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账户使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使用账户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责任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变更或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转入其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用人单位挪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部门责任

1.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监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

三、基本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应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2.实名制原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透明化原则: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农民工公开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保障农民工的知情权。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变更

一、账户设立

1.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指定专人负责账户管理。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不得违反国家金融政策。

二、账户变更

1.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按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变更过程中,用人单位应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转移,并及时通知农民工相关变更情况。

第三章账户资金管理

一、资金存入与支取

1.用人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按月或按约定周期存入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支取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并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资金核算与对账

1.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进行规范核算。

2.用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