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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发布:2017-08-25约字共2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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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职责任务 2.3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2.4 应急联动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火灾动态监测 3.2 火险预测预警 4 信息报送和处理 5 火灾扑救 5.1 分级响应 5.2 扑火指挥 5.3 扑火原则 5.4 临时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5.5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5.6 扩大应急 5.7 应急通信 5.8 扑火安全 5.9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5.10 医疗救护 5.11 新闻报道 5.12 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火灾调查、评估、总结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综合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抢险装备保障 7.3 应急队伍保障 7.4 交通运输保障 7.5 经费保障 8 培训、宣传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8.2 培训 8.3 演练 9 附则 9.1 术语说明 9.2 预案管理 9.3 跨市、州界森林火灾 9.4 预案解释部门 9.5 预案生效日期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在本预案的指导下,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4 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县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快速、保障有力。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扑火队员的生命安全。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要做好紧急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信息准确,归口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其余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散布相关信息。 1.5 预案启动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园林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林业园林局、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广电局、县旅游局、县法院、县气象局。 2.2 职责任务 2.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协助各乡(镇)政府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火情;负责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发布或授权发布火灾有关信息。 2.2.2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园林局。职责是:接到火情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开展一般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林火档案;完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力的其他工作。 2.2.3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林业园林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 县教育局:负责林区中、小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火灾发生后灾区学生疏散及复课等工作。 县民宗局: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林火预防工作,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规范各种宗教活动的用火行为。 县公安局:组织公安消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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