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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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基层院(系)团委的作用,逐步达到“支部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推进团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团章》有关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综合考查各院(系)团委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思想教育与宣传、组织建设、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团干部作风建设、特色与创新工作等考核指标。考核记分办法见附件:《郑州大学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条 对院(系)团委工作的考核由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校团委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抽调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 对院(系)团委工作的考核包括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原则上分别安排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进行,视情况需要可在每学期中间考核一次。
第五条 考核前,校团委下发开展院(系)团委工作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团委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自评,认真填写《郑州大学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自查评分表》,并撰写工作总结报告,按时提交校团委。
校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院(系)团委提交的自查评分表和工作总结报告,走访各院(系)团委,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重点考核思想教育与宣传、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然后给出考核成绩。
校团委组织召开共青团特色与创新工作汇报会,各院(系)团委重点对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工作向校考核工作小组进行汇报,然后由校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汇报情况进行投票评分。
校团委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排序,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共青团系统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 本考核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基层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考核项目(分数)
考核内容(分数)
说 明
得分
思
想
教
育
与
宣
传
(15)
理论讲座次数(2)
讲座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一学期讲座数量达到2次及以上记2分,少一次扣1分。
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次数(2)
一学期主题活动数量达到1次及以上记2分,不举办不得分。
团校培训次数(2)
指分团委举办的团校开展培训的次数。
每学年至少举办1期记2分,未举办记0分。
所属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1)
比例达到或高于90%记1分,每减少1%扣0.1分。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
积极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新办法新思路,建立心理信息员队伍,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发生率为0。
网络宣传阵地建设(4)
院系团委、学生会要有网页并能及时更新、发布基层动态及团学工作信息。没有记0分,不及时更新视情况相应扣分。
在校共青团网站的
报道情况(3)
依据报道次数,不少于5次,每少一次扣0.5分,多于5次,1次加0.5分。
组
织
建
设
(15)
团员代表大会(2)
按照校团委的安排部署,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有相应的规范化制度,程序机制健全。
分团委工作规范化程度(2)
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规范的分团委文件和规章制度,是否有规范的档案管理 。
团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
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完备,分团委书记空岗不得超过3个月。
团员发展情况(1)
指团员占学生人数的比例。低于100%,
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
团支部活动规范化情况(2)
团支部依据《团支部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所属团支部均为达标以上团支部即为规范记2分。每出现一个不达标团支部扣0.5分。
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注册规范化情况(1)
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工作,即为规范,记2分。每出现1次不规范情况,扣0.5分。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情况(2)
制度完备,实施得力,差错率为0,记2分。
无制度扣1分,出现差错1次扣1分。
学生干部培训比例(2)
每学年至少举办1期学生干部培训班,院(系)级学生干部(包括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班长、团支部书记每年培训比例为100%,记2分,每减少1%扣0.5分。
所属校级学生干部培养情况(1)
院系重视对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本院学生的培养,培养做到有政策、有计划、有指导。
服务
就业
创业
(12)
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6)
各院系团委每学期必须保证至少有2个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顺畅高效运转,记6分,少1个则记0分。
开展大学生就业辅导讲座(3)
每学期不少于2个学时,记3分,每减少1个学时,扣1.5分。辅导讲座要有文字、图片或视频等资料。
开展大学生创业辅导讲座(3)
每学期不少于2个学时,记3分,每减少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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