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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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 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掌握保险运行中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补偿原则(其派生原则包括代位追偿原则和分摊原则)的概念、订立本原则的意义及内容,明确规定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这几个基本原则。 5.1.1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亦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5.1.2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要求,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 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或估价的利益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案例 某一外地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中华世纪坛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中华世纪坛投保。问:该游客的投保是否可行?为什么? 案例分析 该游客对中华世纪坛没有保险利益,因而其投保行为不可行。因为只有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时,保险关系才能成立。 5.1.3保险利益的意义 消除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 保险与赌博的最大区别,就是保险有保险利益的要求,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就是赌博。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也只是获得损失补偿,而不会额外获利 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可保的的经济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5.1.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5.1.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 保险利益的转移 在人身保险中,一般不存在保险利益的转移问题。保险利益转移主要是由于财产保险标的物的转移引起的。具体说来,保险标的转移有以下几种情况: 让与 继承 破产 5.1.5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 保险利益的消灭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消灭,保险利益即消灭;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自杀(两年内)、刑事犯罪被处决等,均构成保险利益的消灭。 5.1.6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财产险的保险利益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存在,在事故发生时也必须存在。 但它也有例外:根据国际惯例,海上保险中不要求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但在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对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予赔偿。 5.2.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是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不得隐瞒欺诈,而应当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原因:实践中存在保险信息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射悻性。 5.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告知 所谓告知是指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对方加以陈述或说明。 告知包括口头和书面陈述。 案例 5.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保证 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允诺。 保证的种类 保证根据存在的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明示保证(书面形式)和默示保证(通行惯例)案例 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对过去或存在的事实保证)和承诺保证(对某事作为或不作为的保证) 5.2.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一方当事人既已放弃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日后就不得再重新主张这种权利。 ?案例 李某2000年6月1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250万元,同月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250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1年1月23日,李某将该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没有经A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2001年3月10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1)若李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2)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案例分析 (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别墅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李某对该该别墅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自别墅转让时起失效。 (2)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周某同A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人。 5.3.1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原则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谓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毁损、灭失最直接而有效的原因。 近因原则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判定致损近因,二是保险赔偿以近因为前提。 5.3.2近因原则确定近因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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