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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公司领导干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规范干部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选拔任用
1.选拔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选拔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
三、职责与权限
1.职责:贯彻执行公司决策部署,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权限:对本部门工作有指挥权、决策权和管理权,对本部门人员有调配权、考核权和奖惩建议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源有调配和使用权。
四、考核与监督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履职能力。
2.考核方式: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
3.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培训与发展
1.培训体系: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职业发展:建立干部职业发展通道,为干部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鼓励干部不断学习和进步。
六、奖惩与退出
1.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惩罚: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降职、撤职等处分。
3.退出机制: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对到龄退休、不胜任工作、自愿辞职的干部,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