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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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5日内
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
接受申请,受理审查 资料不全
接受申请,受理审查
主办人审查材料,现场检查,情况是否属实,提出审查意见
主办人审查材料,现场检查,情况是否属实,提出审查意见
主办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审批局
主办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审批局
提出整改意见。合格不合格 合格
提出整改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市审批局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
市审批局发放兽药经营许可证
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单位名称
综合业务股
事项名称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
上报件(?)
监督电话
2360656
办理时限
30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账号
设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需提交的材料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发证企业);
二、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与质量管理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经营单位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人员情况表;
五、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经营场所、库房设备照片(经营场所照片,常温库和阴凉库照片,阴凉库空调照片);
六、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七、经营单位直营连锁经营情况说明;
八、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委托销售合同及《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各项管理制度、记录。
注: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适用《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办事流程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向区农经局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决定是否受理;
2.承办:窗口承办人按照许可证发放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办件结果文件
兽药经营许可证
办理岗位
综合业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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