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面技术资料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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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面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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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规范技术资料与图面管理,便于查询,控制及防止技术资料与图面的流失。
2.0范围:
适用于本厂内所有的技术资料与图面的管理及控制。
3.0定义:
3.1技术资料-----与产品性能,功能,结构,外观等有关的资料。
3.2图面-----与产品有关的图稿,包括:结构图,零件图,组装图,外观图等。
4.0权责:
4.1工程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与图面的审批。
4.2工程师-----负责技术资料与图面的判定。
4.3工程部文员-----负责技术资料与图面的存档及分发。
5.0作业程序:
5.1版面格式:技术资料按应有的格式,图面的格式见附页。
5.2版本控制:
5.2.1初稿:对于用以评审,验证的技术资料与图面,第一次输出时应填写为:REV:0,
若有改动需重新评审,或验证并输出稿样,且版本变为:REV:1,依此类推为REV:2,REV:3….
5.22正稿:对于产品定型后的技术资料与图面,须加盖“正稿章”,并将版本填写为:REV:A,若须改动须重新输出,且版本变为:REV:B,依此类推为REV:C,REV:D……
5.3存档:
5.3.1所有工程技术资料与图面之正稿都由工程部存一份原稿,同时存一副本,查阅时只能用副本。
5.3.2源自工程部的相关技术资料与图面的初稿则油项目工程师自行保存。
5.4发放:
5.4.1分发到其它相关部门的技术资料与图面有工程部加盖“副本章”,与正本为同一有效版本。
5.4.2各作业现场的技术资料与图面的控制印章为“复印式”均视为无效版本。
5.4.3技术资料与图面视需要统一由工程文员发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否则按盗窃技术处理。
5.4.4若需更多的技术资料或图面需填写《图面技术资料申请单》经厂长批准,工程部主管会签,由工程部文员按正式技术资料与图面规定发放。
5.4.5文员发放技术资料与图面的同时要填写《文件分发回收管制表》,并由收文部门人员签名,该记录与技术资料和图面一同保存。
5.5回收:当技术资料与图面有更改时,工程部应重新发新稿并回收旧稿(必要时可不回收旧稿),同时填写《文件分发回收官制表》。
5.6作废:作废:
5.6.1初稿:产品量产后方作废,由项目工程师自行处理
5.6.2正稿须永久保存。
6.0相关文件:
无
7.0使用表单:
7.1《技术资料/图面/样品发放/回收卡》
8.0附件:
图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