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价标准(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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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绿色色网网络络文文化化产产品品评评价价标标准准 ((试试行行))
2007年8月21日
(中国互联网协会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 委员会2007年8月9 日
议通过 2007年8月21日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 “绿色网络文化产品”征集和推介活动的公
正、公开、公平,切实促进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打造一批
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提高网上引导水平,按照有利于青少年
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本标
准。
第二条 本标准的评价对象分为网站全部内容、网站频道内
容、网站栏 目内容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其它产品。
第二章 评价内容分类
第三条 本标准的评价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一)社会与文化类
该类主要提供社会、文化等课外知识,为其搭建认知和了解社
会的平台。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历史人文、节庆假 日、生活方式、
社交礼仪、环境保护、民俗等内容。
(二)新闻与媒介信息类
该类主要提供新闻和媒介信息,主要包括新闻网站或频道、栏
目以及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网络版等内容。
(三)科学与技术类
该类主要提供科学技术发展信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主要包
括环境科学、地球科学、空间科学、生命科学、气象学、天文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技术等内容。
(四)教育类
该类主要提供校内外学习所需的各种信息和资源。主要包括学
习方法、就业指导、学科教育、百科知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
育、青春期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媒介素养
教育等内容。
(五)休闲与生活类
该类主要提供 日常生活、相互交流及各项兴趣爱好发展的信
息。主要包括影视、音乐、游戏、动漫、图片、文学、体育、软
件、手机图铃、数字图书馆等内容。
第三章 评价标准
第四条 申报的网站、频道、栏 目及产品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没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2.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
家统一的内容;
3.没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4.没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5.没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
6.没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7.没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
罪的内容;
8.没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9.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版权方面
1.信息内容具有原创性或信息内容来源合法,没有违背 《著作
权法》及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没有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
2.申报内容存在法律纠纷的,暂不予以评价和推荐。
(三)事实关系及隐私方面
1.没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宣传的内容;
2.没有造谣、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内容;
3.没有非法传播他人个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4.没有欺骗或恶意误导社会公众的内容。
(四)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方面
1.没有助长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内容,如具体描述犯罪、暴力
行为,对肆意伤害、杀人等暴行持肯定态度等。
2.没有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生命观的内容,如不尊重他人的
生命权或有劝导自残或自杀行为的内容。
3.没有助长未成年人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如不尊重师长、欺
侮他人、不讲诚信等。
4.没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如描述吸烟、饮酒、吸
毒的好处等。
5.没有误导未成年人性观念的内容,如教唆、诱导未成年人性
行为,描述和展示不正当性行为等。
6.没有引发未成年人赌博行为的内容,如描述赌博过程,助长
赌博意愿、提供赌博环境等。
第五条 参评对象将从三个方面接受评价,即信息内容、产品
的表现形式和操作方式。
(一)信息内容,包括网站文字、视频、音频、图片和广告等
网络信息都应符合如下要求:
1.真实性:新闻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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