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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国际贸易信用证业务合同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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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国际贸易信用证业务合同精选

本合同目录一览

1.合同订立依据与适用范围

1.1合同订立依据

1.2合同适用范围

2.定义与解释

2.1定义

2.2解释

3.信用证的开立

3.1信用证的开立条件

3.2信用证的种类

3.3信用证的格式

4.信用证的条款与修改

4.1信用证的条款

4.2信用证的修改

5.信用证的受益人

5.1受益人的资格

5.2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6.信用证的议付与支付

6.1议付的条件

6.2议付的手续

6.3信用证的支付

7.信用证的撤销与终止

7.1信用证的撤销

7.2信用证的终止

8.争议解决

8.1争议解决方式

8.2争议解决程序

9.违约责任

9.1违约情形

9.2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定义

10.2不可抗力的影响

11.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1.1合同的生效

11.2合同的变更

11.3合同的解除

12.通知与送达

12.1通知的形式

12.2送达的方式

13.合同的转让与继承

13.1合同的转让

13.2合同的继承

14.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4.1合同的解除

14.2合同的终止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订立依据与适用范围

1.1合同订立依据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1.2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买卖双方之间因国际贸易信用证业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的开立、修改、撤销、议付、支付等环节。

第二条定义与解释

2.1定义

(1)信用证:指银行(开证行)依照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凭证。

(2)议付:指议付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向受益人购买汇票及其他单据的行为。

(3)支付:指开证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按照信用证规定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2.2解释

本合同的条款及定义,如有歧义,将按照国际商会(ICC)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条信用证的开立

3.1信用证的开立条件

(1)申请人须向开证行提交符合开证行要求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开证行审核申请人的申请后,确认无误,开立信用证。

(3)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注明受益人、金额、到期日、付款方式、单据要求等内容。

3.2信用证的种类

(1)即期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

(3)可转让信用证

(4)循环信用证

(5)备用信用证

3.3信用证的格式

信用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应符合国际商会《统一惯例》规定。

第四条信用证的条款与修改

4.1信用证的条款

(1)受益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3)信用证金额

(4)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5)付款方式

(6)单据要求

(7)其他特殊条款

4.2信用证的修改

(1)申请人可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开证行提出修改申请。

(2)开证行在收到申请后,审核无误,对信用证进行修改。

(3)修改后的信用证,其条款应视为原信用证条款的补充或变更。

第五条信用证的受益人

5.1受益人的资格

受益人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能够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5.2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应按照信用证规定,及时办理货物装运、制单等事宜。

(2)受益人有权要求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3)受益人应保证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并对因单据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第六条信用证的议付与支付

6.1议付的条件

(1)议付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有权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

(2)议付行在支付款项前,有权要求受益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6.2议付的手续

(1)受益人向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2)议付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

(3)议付行在支付款项后,有权向开证行追索。

6.3信用证的支付

(1)开证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按照信用证规定支付款项。

(2)开证行在支付款项后,有权向申请人追索。

第七条信用证的撤销与终止

7.1信用证的撤销

(1)申请人可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开证行提出撤销申请。

(2)开证行在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核无误,撤销信用证。

(3)撤销后的信用证,其条款视为失效。

7.2信用证的终止

(1)信用证到期后,若受益人未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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