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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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徐卫明 顾金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钱 强
买资产交易对方
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 陈志军
缪利惠 侯全法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 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
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为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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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苏州邦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市茂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茂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以及徐卫明、缪利惠、顾金才、钱强、陈志军、侯
全法等6名自然人均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
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交
易对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3
中介机构声明
国元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禾律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禾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健会计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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