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社会生活史(第三章饮食第四章服饰).ppt
综上,夏商贵族统治阶级的食礼,美食心态固然是一个方面,但主要动机在于促进贵族集团内部人际关系的和谐,协调上下秩序和进行感情联络,具有非常明显的政治色彩。三、筵席宴飨与族众聚食夏商时代的饮食,按照其性质,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每日常食,另一类是筵席宴飨。每日常食,是出于生理上的需要,基本上已经固定化,习以为常。夏人一日用几餐,不得而知。商人一般是两餐,可以从甲骨文中所揭示的记时制得知。一餐在上午,约相当于现在7—11点之间,称为“食日”(《屯南》42),也称“大食”(《库》209,《乙》6383反);一餐在下午,约相当于现在15—16点间,称为“小食”(《乙》478)。由于两餐的进食时间约定俗成,因而成为计时之专用名称。至于每日常食的内容,据《礼记·内则》:“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孔疏:“羹之与饭是食之主,故诸侯以下无等差也。此谓每日常食。”但事实上应当不尽如此,不同社会阶层的每日常食,还是会有所不同的。0102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在祭祀天地和祖先时,氏族首领把祭食分给族人分食,可以被认为是筵宴之滥觞。筵席宴飨,是人与人之间有了“礼”的关系之后才逐渐形成的就餐形式,必须有多人共享,否则不成其为筵席;并且这种聚餐是有一定原因的,还需要有相当多的食品积存,因此绝非天天可以举行,是根据一定的时间和场合,视具体情况而举行的。筵席规范于礼,因此十分重视宴飨的排场和基调。据《礼记·乐记》:“铺筵席,陈尊俎”。上古时代,人们席地坐食,因此宴飨以铺在地上的坐具命名,称之为筵席。所谓“铺陈曰筵,籍之曰席者,设席之法,先设者皆言筵,后加者为席。筵席惟据铺之先后为名,其筵席止是一物。”席一般用苇、蒲、萑、麻之类的植物茎杆编成,夏商两代考古遗址都有发现。01关于筵席的级别,礼书上说天子席为五层,诸侯为三层,大夫为二层,考究的席以帛缀边,有严格的等级差别,但这是夏商以后时代的制度。现在所能知道的是,商代宴飨肯定设席,享用盛宴者席地而坐食。02另外,夏商时代有身份地位的贵族,还使用俎、案,凭俎、案而食。在晋南陶寺遗址大型墓葬中出土有木俎,施以红彩,或再以白、黄、黑、蓝、绿等各种色彩绘出图案,有的还伴随着木俎同时出土有彩绘木案。[1]《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1期。在商代王墓中有同时出土4件俎案的,而一般贵族墓葬中至多有1件俎案,可见这种宴飨或祭祀场合所使用的礼器,也是有等级差别的。筵席宴飨,在商代一般称为“飨”,有时也称为“燕”(宴),主要是为了活人而举行的;即使是为了祭祀鬼神而举行的宴飨,实际上也大多是为了在世者。对此,甲骨文中有记载:庚子,王飨于祖辛。(《合集》23003)甲午卜,王其侑祖乙,王飨于庭。(《屯南》2470)这是指商王飨食先王,先举行祭祀,再移到庭举行飨礼,而后者是生人的筵席,含有分食祭品“纳福”的性质。据《礼记·王制》孔颖达疏,在商代商王举行筵席宴飨的对象一般有四类人:一是诸侯,二是王之亲属及诸侯之来臣,三是戎狄之君使,四是耆老孤子,等。另外从甲骨文和金文中可以推断,商王宴飨的对象,除自然神和先王先妣等祖先神之外,更注重于活人,举凡王妇、王朝要臣、王之亲属、方国君长、边地诸侯、各地群邑之官员,都可以作为举办宴飨的具体对象。商王举行宴飨之目的,对内用以联络感情,融洽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人际关系;对外用以加强与诸侯、群邑之间的隶属关系,以及与方国之间的亲和友好关系,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交往交流,都是以巩固和扩大对各地的政治羁縻为最高宗旨的。商王借助于以其为主的筵席宴飨,展示商作为中心大国的显赫地位,同时对各方加以笼络,其政治色彩非常明显。1由此可见,商王朝的筵席宴飨,是“食以体政”的重要环节。2除以上所说的贵族集团的宴飨之外,在商代还有另一类聚食,称“食”而不称“飨”、“燕”(宴),参与者众多,社会地位一般也多平平。这种低级官员或普通族众的聚食,一般在野外举行,有的聚食定在冬闲期间举行。商代这种中低层社会的聚食群饮,性质很象礼书中所说的“乡饮酒”,[1]在很大程度上是用来粉饰太平和宣扬统治阶级德政的。以商代社会而论,甲骨文有大量“丧人”、“丧众人”、“丧工”的占卜记载,说明当时百姓流离失散,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大的政治问题。可参见《仪礼·乡饮酒》、《礼记·乡饮酒义》等。《礼记·王制》中有“食节事时,民咸安其居”之语,说明商代贵族统治集团能够给下层社会以一定的自由,准许一点有限的聚食群饮的机会,从而使下层社会安分守己,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01由此可见,被统治阶级所允许的中低层社会的聚食群饮,实际上亦包含有政治色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