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问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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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知道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类型? 国家 第一、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颁布实施,我国在环境保护立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环境保护方面仍有许多空隙亟待去补充完善。因此,国家机关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使我国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所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毫不松懈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工作,加快出台或调整有利于节能环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 企业 第一、作为经济组织实体的企业承担着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必须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我国法律规定,防治污染主要是以企业为法律规制对象。《环境保护法》和与其配套的单行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了企业应遵循的保护环境的职责,针对不同的范围对企业提出了保护环境的要求。《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摆正保护环境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律义务,坚决杜绝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公益,认真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社会公民 第一、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地位,努力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使其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唤起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第二、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通过已有的一系列的监督技术手段和网络平台,加强环保监督,积极反映社会上存在的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表达人们对环保的诉求,大胆揭露社会丑恶现象,高度颂扬环保行为,创造出一个积极良好的舆论导向。 第三、我们公民个人也应该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促成良好习惯的养成,努力增强环保意识,将保护环境的举措落实到我们的一点一滴的生活行为中去,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的监督, 深深树立 “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新环境道德观,珍爱生命,保护环境等。 “两会”声音 历年来,环境保护始终是“两会”的一大热点问题。在历届“两会”上,都会涌现许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出防污治污的提案,并催生了一部部相关法律的诞生。我注意到,在今年的“两会”上也不例外,代表们仍积极为环境保护事业建言献策,用他们伟大的智慧推动着环保大业的不断进步! 结论与认识 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态势已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相当严峻,不容乐观。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是持续发展还是自我毁灭。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刻不容缓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否则,日益恶化的环境将是我们在其他领域中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黯然失色。因此,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在保持国民经济继续较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这既是环境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环境公共需求变化和环境基本权利发展的客观必然。因此,各级政府要强化环境保护法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思路,尤其是基层政府要积极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摒弃本位主义的狭隘理念,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走出 “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怪圈。 第四、各级政府要继续深化经济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的传统观念,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并重,在环境保护中求经济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第五、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结构和布局,防止农业污染。 国家 第六、法律规范是行为的依据,组织落实是执行法规的保证。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来解决环境问题。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各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环评审批,严把新建污染项目的准入关,加强污染的源头控制,要加大对现有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强监测的频次,缩短监测周期,对违法排污企业必须严惩不贷,防止企业偷排、直排污染物而损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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