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板安装合同-(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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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基板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机械-钢结构安装-2015-02
发包人(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北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宁陵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郑州城郊铁路一期土建施工10标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孟庄村
承包范围及方式:
运用库、联合检修库、调机工程车库及材料棚、材料备品库等钢结构单体建筑的
钢骨架轻型板(天基板)安装工程(含标准板,异型板)。
乙方承担该轻型板吊装工作的放线定位、材料卸车、就位焊接、拼缝材料由甲方供应、天沟开孔、隅撑与天基板的焊接,以及为安装就位采取的端肋切口及非甲方原因导致的现场二次倒运费,为保证工期采取的增加人工、机具措施费,为保证安全采取的洞口及临边作业的临时性防护(安全网、警戒线),均包括在本合同内。
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要求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09CJ20\09CG12\13CG12-1)的全部安装内容,即包工、包机械(其中包括板面拉结钢筋、正常嵌缝水泥、珍珠岩、聚苯棒)、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合格的综合包干形式,亦包括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和交验标准所进行的返工、整改及维修工作。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安装费为19.5元/㎡。此单价包括乙方自购材料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用的工具、辅材(各类施工工具及工具耗材、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品等)及措施(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管理费、二次进场费、人员保险、国家规定的相关税金、必须的加班费、因材料或自用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等。不论实际工程量与暂定工程量增减多少,单价均不予调整。
2.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合格的实际面积计算。
暂估:施工面积34550.00㎡,最后按实际安装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乙方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工作量以及项目自带的屋脊部位宽板缝,为完成本合同的任何焊接、安装工作全部包括在本合同内,乙方考虑欠周问题均不再办理洽商。
4.结算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建安发票。营改增以后需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工程付款方式:
当乙方对钢骨架轻型板(天基板)每吊装完成一个库(10000平米以下的)时办理单体验收手续,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5日付清该单体工程的安装费用。
2.单体工程大于10000平米的库,安装完成到该单体工程量的50%时支付到该单体总金额的40%,全部安装完毕后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3.甲方每次支付乙方进度款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建安发票;最终结算完成后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至95%的工程款,同时乙方需提供与最终结算工程款数额相等的建筑行业统一发票,剩余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待工程整体验收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工期:
总工期为50天(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进场时间(暂定):2015年8月5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在相应钢结构安装部位结构满足吊装条件后,乙方必须及时完成该部分天基板的安装。
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如因现场原因延期开工,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以保证工期。如确有特殊情况的,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期是否顺延。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引起总包方追责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或者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延期损失。
质量要求:
乙方必需具有安装所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应工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必须是具有能够承担此项施工要求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
安装施工的质量符合最新国家相关规范(09CJ20\09CG12\13CG12-1)、行业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已报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总包单位及监日期:2017年月日
日期: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