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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简释.ppt

发布:2020-02-21约2.5千字共5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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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简 释 省废物管理中心-张鸿斌 ;我国进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事故高发期;与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有关 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要内容:; 一、固体废物;危害性: 固体废物污染是世界上所称的四大公害之一,危害巨大。 首先,大量固体废物堆放占有土地会导致土地资源短缺,更可怕的是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通过渗透可能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造成土壤污染; 其次,大量的直接排入水体的固体废物,严重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长期堆积在陆地上固体废物经过雨水浸淋及其自身的分解及渗出液和滤沥进入水循环,也会污染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问题) ; 再次,固体废物中的细粒、粉尘还会随风飞扬,污染大气; 最后,固体废物堆置不当还可能导致事故性灾害,如造成农田、村庄淹没,人员伤亡等。(如:2008年9月8日山西临汾的尾矿溃坝事件);关注二个问题; 存在形式: ◆固态 ◆半固态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液态废物;;二、危险废物;这一概念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 凡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即为危险废物。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列名49类废物,400类危险废物源(代码)。 ;第二层意思: 考虑到少数列入名录的部分废物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国家对此类废物以*号标注。名录中有*号标注的危险废物源(代码)共33类。此33类废物正常情况下属于危险废物。只有在符合二个前提条件的情况下,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一是国家具有明确的鉴别标准;二是所列的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第三层意思: 某类废物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若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其具有危险特性,也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对危险废物实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根据上述条款固废法对危险废物产生阶段所做的规定,我们管理过程中就需要我们做以下几件事: 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 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备案制度 重大事项变更申报;1.固体 废物名称;贮存阶段;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根据上述条款固废法对危险废物贮存阶所做的规定,我们管理过程中就需要我们按要求做好以下几件事: 贮存库建设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 标识制度 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 (分类、按特性、混放、混入) 贮存期限;;;;;;运输阶段;根据上述规定,我们需要在工作中就需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专用运输车辆 专项运输—主要是不能与旅客混运。 消毒处理(车辆、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分类;;;处理处置阶段;上述条例可引申出这几个概念 自行处置 委托处置 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转移联单管理 行政代处置 贮存时间问题 未批先转 非法转移(包括了非法处理处置等行为);行政代处置: 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引申出几个概念: 一是无论是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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