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考点解读(继承权、合同、物权法、婚姻家庭) .pdf
司法考试常考知识点--《民法典》考点解读
2020法考大纲中,关于民法学科体例和考查知识点会
根据民法典进行调整,并对附录法律法规进行了增删。民
法典怎么考?民法典有哪些知识点需要掌握?现在我们为
各位考生盘点民法典的基本内容。
继承权
继承,关系着自然人死亡后财产的传承,事关千家万
户。从妥善管理遗产,到减少遗产纠纷,民法典在继承编
中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1)录像、打印等遗嘱形式被认可。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
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2)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
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
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
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
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
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
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
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
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对各种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作出明确规定,
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遗产
管理人的协调可以有效减少各方争执,满足多元化遗产分
配需求,利于社会稳定。
合同
合同编共分为三个分编——通则、典型合同、准
合同,紧跟新时代的步伐,积极回应社会生活的热
点问题,可谓亮点纷呈!
(1)规制“霸座”等不良行为。
《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
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
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
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
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近年来,列车上“霸座”“霸铺”频现,民法典明确
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
座位号乘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
班次和条件运输旅客。运用法律手段来制裁此类违
法行为。
(2)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
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
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
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诸多合同难以履行,
既属于不可抗力,也有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
行。情势变更为解决当下问题提供制度出路。
(3)确立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完善了电
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
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
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
时合同即告成立。
婚姻家庭
对方婚前隐瞒病情该不该介意?婚姻中对方欠的债
你有没有义务还?离婚怎么离?……这些婚姻家庭的
“烦心事”,民法典给出了答案。
(1)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
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提出。
不再将疾病列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将由此导致的
无效婚姻改为可撤销的婚姻,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