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要求的评审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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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修订 变更内容 制订 审核 核准 日期 次数 页次 章节 A 0 第一次发行 赵国英 2005-9-30
目的
为准确理解顾客要求,充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减少供需双方履行合同的经济风险和责任,确保顾客和公司双方的利益及合同按规定要求的履行,特制定本程序。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合同/订单、新产品开发,也适用于其产生的修改、变更的控制。
定义
3.1合同----本程序中的合同是指客户以书面、传真、E-MAIL、电话、口头等形式向组织提出的订货合同、协议、订单、采购单、采购计划等。
3.2常规合同——已经生产过或正在生产的产品的原客户的持续合同/订单。
3.3特殊合同——未生产过的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到成批生产的开发技术协议和开发合同等。
3.4口头合同——客户以非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的采购订单。
3.5销售部门——指内贸部和外贸部。
职责
4.1销售部门
4.1.1负责收集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并组织对其进行评审;
4.1.2负责顾客要求、产品标准和设计能力的评审;
4.1.3负责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等事宜。
4.2物流部
负责物资采购能力的评审。
4.3工艺开发科
负责产品技术要求的评审。
4.4品检科
负责产品质量要求的评审。
4.5 生管科
负责产品交付、包装及生产能力的评审。
4.5财务部
负责价格与成本的评审。
4.7总经理
负责最终审批。
程序
5.1合同、订单的接收:
5.1.1销售部门在接到顾客书面或口头合同或订单时,应确保所接到的合同或订单的各项要求都明确、具体。
5.2 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5.2.1销售部门接到顾客的合同/订单后,应会同相关部门对以下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进行确定,充分了解顾客的要求和需求及期望,确保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交付和/或服务能符合和满足顾客的要求,使顾客满意。
5.2.1.1顾客有明显规定的要求;
5.2.1.2顾客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5.2.1.3法律/法规的要求;
5.2.1.4公司自己内部所规定的其它附加要求等。
5.2.2 识别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过程可以通过投标、报价等活动进行,也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对竞争对手/产品的分析、产品质量水平对比、行业信息报告和顾客反馈的信息等活动进行。
5.2.3对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销售部门应会同工艺开发科将其在与该产品有关的图纸、DFMEA、PFMEA控制计划、技术资料(如:检验标准/检验规范、操作标准/操作规范)、作业指导书上作相应的明确标识和规定。
5.3特殊合同的评审:
5.3.1由销售部门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组织工艺开发科、物流部、品检科、生管科、财务科对产品制造的可行性、风险性分析评审,并进行新产品成本核算作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由销售部门与顾客沟通、协商、报价。
5.3.2销售部门将接收的顾客的技术文件、相关标准、样件等相应记录交工艺开发科,按《APQP管理程序》、《设计与开发程序》、《顾客财产管理程序》管理。
5.4常规合同/订单评审
5.4.1若合同的内容与以前相比增加了新的要求,由销售部门按5.3.1特殊合同要求组织评审。
5.4.2若合同内容与以前相比未作调整,由销售部门会同生管科依公司产能情况自行对合同进行评审,并以在合同/订单上签字盖章的形式以示评审。
5.5 口头合同/订单的评审:
销售部门接口头合同/订单后须记录于“客户订单登记表”中。如有不确定因素时应与顾客沟通并签字评审回传。由销售部门判断其内容是属特殊合同还是常规合同,然后依5.3或5.4执行。
5.6销售部门依评审后的合同/订单发“生产通知单”至相关部门。
5.7合同/订单修订:
5.7.1当顾客对合同(订单)的条款提出修订要求时,由销售部门将顾客修订的内容记录于“订单或合同”上,按5.6条执行。如对顾客要求修订后的合同/订单之各项要求不能履行和满足时,由销售部门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直到公司和顾客对修订要求达成一致。
5.7.2合同/订单修订后,由销售部门将重新修改后的合同/订单传递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以便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顾客对合同/订单修订后的内容和要求,并按照修订后的合同/订单要求进行作业。
5.8与顾客沟通:
5.8.1当公司在产品/服务提供之前、提供之中、提供之后,销售部门必须以传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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