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控制程序管理制度》(合订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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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对文件的管理控制,保证文件在各相关场所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起重机械安装、改造和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的职能部门、施工(生产)单位和工程项目部的文件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8标准中有关术语和定义中的术语。
4 职责
4.1企业管理办公室为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控制,并对施工(生产)单位的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2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公司产品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4.3 质量技术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协控部门,负责规范类、技术类文件的管理控制。
4.4 各相关部门、施工(生产)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写、发放、更改等日常管理控制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控制范围
5.1.1 一类:《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管理手册》、《管理体系控制程序》和支持性文件(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办法;公司制定的质保手册、工艺标准等)。
5.1.2 二类:外来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产品施工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图集、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有正式版本。
5.1.3 三类:项目实施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各项管理方案、质检大纲、工程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图纸等。
5.1.4 四类:与管理体系有关的其它文件,如行政公文等。
5.1.5 五类: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2 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及评审
5.2.1 《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由总经理组织制定。
5.2.2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和维修质量保证手册》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写,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法定代表人批准发布。
5.2.3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和维修.控制程序(管理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编写,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5.2.4作业(工艺)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各质控负责人组织编审,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5.2.5项目实施管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质检大纲等的编制、审批按《技术管理制度》执行。
5.2.6上级部门颁发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红头文件及资料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质量技术部/人力资源部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
5.2.7公司内各职能部门、各层次颁发的与管理体系有关的红头文件及其他文件、技术资料、业务性管理文件由各相关部门、施工(生产)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写,由公司、施工(生产)单位/项目部的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5.2.8文件编制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执行,编写部门要在文稿会签单上注明是否受控和发放范围。保证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
5.2.9当发生严重影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内、外部变更时,应通过内、外审、管理评审的方式对文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文件更新时,须按上述程序文件的规定,再次得到批准。
5.2.10记录按照《记录控制程序》控制。
5.3 文件的编号见《文件编码规则》
5.4 文件的收文管理
凡进入本单位、本部门且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均处于受控状态。外来文件与技术、质量、安全相关的由技术质量安全部门收集、购买、接收,其他外来文件由企业管理办公室收集、购买、接收后按照归口转发到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5.5 文件的发放
5.5.1 管理体系文件经批准后,由文件控制人员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发放。
5.5.2 对驻外工地项目部由文件控制人员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定期传送。
5.5.3 外来文件应填写“公文处理专用纸”,由主管领导阅批后,按 本程序5.5.1 条款进行发放。
5.5.4 文件发放均应记录在《发文登记本》上。
5.6 文件的更改
5.6.1 文件需更改时,由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按原文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5.6.2 文件批准更改后,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修订记录表》,按原文件发放范围及时发放,同时原文作废。
5.6.3 《文件更改通知单》应统一编号,并予以保存,修订记录附文件后页。
5.6.4 文件经多次/大幅度修改,已影响使用时,应换版重新印发。换版的文件应在文件首页注明换版次数,以识别文件现行修订状态。
5.6.5 三类文件按原文件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即可使用。
5.7 文件的标识
5.7.1 由公司制定的所有受控文件均应有名称、编号、编制人、审批人、实施日期等标识。
5.7.2 对外提供的文件,应加注“某年某月某日前受控”的标识,表明以后不再控制。
5.7.3 需保留(可作资料)的作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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