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的临床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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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的临床应用
一、机械通气的目的
(一)生理目的
1. 支持或维持肺部的气体交换:
①维持正常肺泡通气,使PaC O2和pH 保持在正常范围。
②维持正常动脉血氧合,Sa O2 90 %,Pa O2 60 mm Hg。
2. 增加肺容量:
①在吸气末使肺部扩张:每次呼吸后使肺部得到充分的扩张,以预防和治疗肺不张,并改善氧合和肺部顺应性。
②增加功能残气量(FRC): ARDS 时使用 PEEP 维持和达到 FRC 的增加。
3. 减少呼吸功能:
气道阻力增加或肺顺应性降低、呼吸功增加时,可减轻呼吸功和呼吸肌负荷。
(二)临床目的
1. 纠正低氧血症。
2. 治疗急性呼吸性酸中毒,纠正危及生命的急性酸血症,
3. 缓解呼吸窘迫,当原发疾病缓解和改善时,逆转患者的呼吸困难症状。
4. 纠正呼吸肌群的疲劳
5. 手术麻醉及ICU 的某些操作、疾病,为安全使用镇静剂和/或神经肌肉阻断剂。
6. 降低全身或心肌的氧耗量:
7. 降低颅内压,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急性闭合性颅外伤,可使用机械通气进行过度通气来降低已升高的颅内压。
二、 机械通气的适应证
(一)预防性通气治疗:指征:
1. 发生呼吸衰竭高度危险性的患者
①长时间休克;
②严重的颅外伤;
③严重的 COPD 患者腹部手术后;
④术后严重的败血症;
⑤重大创伤后发生严重衰竭的患者。
2. 减轻心血管系统负荷
①心脏术后;
②心脏功能降低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者进行大手术后
(二)治疗性通气治疗:指征:
1. 呼吸道疾病所致的呼吸衰竭:
① COPD 急性恶化所致呼吸衰竭,有缺氧和 CO2潴留症状,紫绀、烦燥不安、神志恍惚和嗜睡等。(这类患者常能耐受缺氧和 CO2潴留,一般先保守治疗,如控制感染,改善通气。不急于机械通气治疗。)
②继发于严重创伤、休克、严重感染、中毒等之后出现的 ARDS。呼吸衰竭早期表现为低氧血症。如 FiO2为 0.6 时,PaO2 60 mm Hg,可考虑机械通气。
③严重胸部外伤后合并呼吸衰竭,肺部手术后出现急性呼吸功能不全时。
④急性肺充血或肺水肿经保守治疗无效者,可试用机械通气治疗。
2. 肺外原因所致的呼吸衰竭:
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呼吸中枢功能不全,进而导致急性呼吸衰竭,如颅内高压、脑炎、脑外伤、脑血管意外、药物中毒、镇静剂或麻醉剂过量等。
②神经肌肉疾患所致的呼吸衰竭:如重症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等,由于神经传导功能
受损,从而影响了呼吸机的活动,导致通气不足、缺氧和 CO2潴留。
③心脏骤停复苏后,为预防发生呼吸功能障碍,可短期应用呼吸机。
三、机械通气的禁忌证
通气技术进展,以往为禁忌证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也可在监护下采用适当的通气模式(PSV)进行机械通气。但某些情况下应禁忌:
巨大肺大泡或肺囊肿
张力性气胸伴 / 不伴纵隔气肿,没有进行适当引流时。
③ 大咯血发生窒息及呼吸衰竭,因气道被血块堵塞,正压通气可把血块压入小气道。此时应先吸净气管内的血块,使气道通畅后再行机械通气治疗。
④ 活动性肺结核播散。
四、机械通气治疗和呼吸机的调节
一、吸入氧浓度(FiO2)
机械通气初吸入氧浓度设定在较高水平, FiO2调至 0.7-1.0,保证组织适当的氧合。测第一次血气后,FiO2逐渐降低,使PaO2维持可接受水平,即PaO2 60 mm Hg。(如FiO2在 0.6 以上才能维持一定的SaO2 ,应考虑使用 PEEP。)
二、潮气量(Tidal Volume,VT)
常规设定 VT 为 10 -15 ml /kg 体重。机械通气的 VT 大于自主呼吸时的 VT(5 -8 ml/kg 体重),目的为预防肺泡塌陷。(肺顺应性显著减少的疾病。较大 VT可导致吸气峰压(PIP)的明显增加,易并发气压伤。)
三、呼吸频率 (Respiratory Rate, R R)
R R 设置接近生理呼吸频率,即 10 -20 次/分。通气治疗初需完全通气支持。按VT大小来决定 R R,呼吸机的运行过程中,应根据 PaCO2和 pH 以及自主呼吸的情况,随时调整RR。( COPD 患者,使用较慢的 R R ,由于 R R 降低,可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呼出气体。这样气体陷闭会减少。肺顺应性较差(ARDS)的患者可使用较快的频率,及较小的VT以防止因为气道压增加而产生的气压伤)
四、灵敏度(Sensitivity)
灵敏度与触发水平有关,触发水平可调节在某一水平,使呼吸机释放出吸气流量。吸气流量的触发有:压力触发和流量触发。
(一)压力触发(Pressure -Trigger)
灵敏度设置:低于吸气末压力 2 cm H2O。灵敏度设置应较容易地触发呼吸机而产生气流。如用较大力量触发呼吸机,或产生气流的时间发生延缓,则可增加呼吸肌群工作强度。触发灵敏度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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